异族小说

第三章 一个开得过分的玩笑:魏忠贤 (第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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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太监专业县</h3>

河北肃宁古来是个出太监的地方。一个地方出太监要有两个条件:一是比较穷苦,另外一个,需要某种示范效应。某家出了一个太监,从茅屋败堵转而高堂大院了,自然会引起周围人的效仿。效仿者既多,门路越来越通畅,自然就形成了规模,犹如现在的养牛专业村、养兔专业村一样,成为一方脱贫致富的成功模式。

有人说这很残酷,其实未必。黑格尔称中国为灾荒之国,亚当·斯密则认为古代中国下层阶级的生活状况,比欧洲的乞丐还要悲惨。大多数中国人,几千年来就是在半饥饿中绵延生息过来的,历史上,能吃饱饭的“盛世”少于易子而食、析骨为爨(cuàn)的灾荒岁月。因此,把一个原本注定要贫困一生的孩子送进宫中,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甚至发达,对这一家人甚至对这个孩子来说不啻于一桩合算的生意。

不过,和大多数出身肃宁的太监比起来,魏忠贤的例子仍是特殊的。一般人是在幼年时由家人做主净身,而他是在已经娶妻生女的二十二岁盛年,毅然自阉。这个事实,反映出这个人的性格中确实有某种敢作敢当的不凡素质。

魏家显然是贫寒之家,这从魏忠贤进宫前连个正式的名字都没有就可以看出来。由于贫穷,魏忠贤没上过一天学。不过,魏家也不是赤贫,起码还有几亩薄田,否则魏忠贤也不会在十七岁那年娶上媳妇,更不会经常和村中的无赖在一起酗酒赌博。

从现在的资料推断,魏忠贤显然是个外向型多血质的人。他从小应该是个调皮捣蛋上房爬树的主儿。这种人精力充沛,不甘寂寞,敢想敢干,注定不会成为一个老实巴交规规矩矩的农民。

从少年开始,他就整天跟在村里的几个混混儿屁股后面。他本性憨直,待人热诚,讲哥们儿义气,所以虽然家境贫寒,但在这群人里还是有相当地位。家庭生活对他显然没有太多吸引力,应付完农活,他就整天和自己的几个哥们儿在一起,偷鸡摸狗,纵酒赌博。

史书记载,他的自阉出于一次赌博失意:“与群恶少博,不胜,为所苦,恚(huì,愤怒)而自宫。”在一次输光了裤子之后,他躲进街上的酒馆里,被别人找出来,当街一顿痛打,差点丢了性命。在阵阵逼债声中,魏四(魏忠贤的原名)情急之下说:“我他妈进宫当太监还你还不行吗!”

这寥寥记载显然把事情简单化了。这句情急之下的话,无疑反映了魏忠贤改变命运的强烈渴望和长期以来某种模模糊糊的心理准备。支撑这一时冲动的,除了他那多血质的性格之外,必然还有对自己生存境况、前途命运的或多或少的思考。

是呀,作为一个欲望强烈、不甘心在土地上苦熬苦挣一辈子的年轻人,他的前途是那样黯淡。上天在他心底种下了那样多的欲望种子,却又注定要让这些种子活活旱死。由于家底太薄,靠自己的辛苦发家致富对他来说只能是痴心妄想,何况他知道自己根本吃不了那个辛苦,而在户籍管理异常严格的大明社会,出外闯荡也基本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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