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暂时的大结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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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尝君的“君”是一种封君,他的封国在山东薛城。封君可以在封国内征收赋税,但必须奉行国家统一法令,也要向国家上税,国家还专门派人(“相”)看着他。他可以筑城和建筑宫室,可以有守卫的保安团,但是封国与郡县一样,发兵之权都由中央直接掌握。

更多情况是,封君是在国都上班,国家另派官员(称为“相”)去治理他的封地,他只是遥领封地的赋税,等免职或退休以后,才搬家到封地去。

总之,封君不同于从前卿大夫的采邑、封地,封君权限小了很多,名额也只限于王室成员(比如赵惠文王的弟弟平原君),或者功勋卓越人士(比如商君(商鞅)封得商於之地,武信君张仪五个封邑),以及国君宠幸的男伴侣。封国也不永久,能够世袭的也很少,国君总要找个理由,剥夺封君子孙的特权。这都体现了一种诸侯国中央集权的趋势。

商朝、周朝(春秋时代),从技术角度讲,应该是“封建社会”。商朝天子和周朝天子把国土分给诸侯,诸侯再在其统治区内继续分封土地给卿大夫,这就是“封建制”——“裂土分封,封邦建国”的意思。英文词对应的是feudal system:封臣以领地的形式从领主手中获得土地。封臣要为领主尽一定的义务,并且必须向领主效忠。

卿大夫在他所分封到的采邑内有绝对的权位,仿佛土皇帝。

战国时代,“郡县制”取代了“卿大夫分封采邑制”。但作为对旧习惯的延续,分封采邑制也以变种后的形式在小范围存在,即孟尝君这种类型的“封君”,但权限远不如从前了。

战国,是旧的“封建社会”向未来的“皇权社会”过度的动荡时期。等秦汉以后进入皇权时代,郡县制、中央大集权大行其道,官僚队伍取代大家族议政。

这一本书,写的就是公元前四、五世纪的战国,具体地说,是公元前473年——前296年,战国的前期和中期。

这一时期诸侯各国普遍发生改革,郡县制流行,官僚从中央委派,从而各国加强中央集权,避免尾大不掉,减少下对上的弑君。郡县制带来官僚队伍的职业化进程,战国时代的布衣,就有了光明的从政机会。政坛不再是大家族世代垄断(还记得从前的春秋时代,每次三军出征,将佐们都是大家族的头面人物吗?)。商鞅、张仪、庞涓、孙膑、吴起、苏秦等等,都是典型的布衣英雄主义者,职业经理人,致力于捍卫自己的尊严、名誉和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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