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赵氏孤儿四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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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中还有一个故事,刻画了赵盾之正直仁义。有一次,赵盾在马路上走,看见桑树底下有一个饿人。赵盾停下车问:“你为什么被饿成这样?”那人回答:“我是卫国的留学生,回家断了粮,我又羞于乞讨,又不会偷,所以饿成这样了。”(哈哈,活该。)

赵盾给了这留学生一些饭吃,又送他一些好吃的肉干儿,叫他给老妈。(那时吃肉要么就做肉酱浇在饭上,要么就是干制,所以“肉干儿”司空见惯:把牛羊鹿麋的里脊肉,用棰捣碎,去筋,日晒或烟熏,不经火化,就是肉干儿,在没有冰箱的当时易于保存。现在的金华火腿就类似于它,是最古老的吃肉法。)

赵盾周济困乏,仁义常如此。尽管如此,但针对他的暗杀活动却一浪高过一浪,而且都来自他的主子国君。这实际是国君与强臣之间的权力之争,是卿大夫家族与国君一族的争斗。前文已经反复说过这个意思了,即:在分封制下,国君一族势力有限,君权不够强化,而被分封的卿大夫势力坐大,往往可以干君,赵盾虽然是个仁义的大臣,但确实已经权倾内外,他可以直接决策派出多国部队赴中原剿恐,他甚至开创了以卿大夫身份召集列国盟誓的历史先河(以前都是国君主盟,这会是赵盾主盟),所以晋灵公之斗赵盾,是历史使然,在春秋时代,这类事屡屡可见。最后的结果是赵氏被灭门,我们后文会讲到。

公元前607年9月,小伙子晋灵公出于强化君权之需要,在派猛士鉏麑刺杀未遂的情况下再次摆下鸿门宴,要在宴会上杀死赵家掌门人、国家执政官——赵盾。

突然收到吃饭的邀请,赵盾深深感到忧虑。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赵盾明白这一点,也明白自己一手带大的国君已经发了魔症,但是为了社稷稳定,赵盾还是昂然赴宴。他的车右“提弥明”作为保镖,等在外边车上。

酒刚开始喝上,两厢晋灵公的甲士就布置好了。保镖提弥明从殿下看看不是好事,冲上殿去拉住赵盾说:“按照周礼,国君赐酒,喝三杯就够了,再多喝无礼,来这儿又不是为了吃饭。咱们可以回去了!”说完,拖了赵盾就往外跑。

晋灵公的宦官屠岸贾赶紧叫唤:“两边!关门——,放狗——!”只听那只灵獒“嗷——”地一声跳到殿当间,直扑赵盾(据说它前面已经训练过了,做了一个皮质的“模拟赵盾”——穿着赵盾衣服,肚里却装上狗粮,训练这狗扑上来咬它)。也许是这只灵獒闻了闻,发现真赵盾肚子里没有狗粮味儿,有点犹豫,也许是提弥明乃现役军人,训练有素,总之他三拳两脚,居然把半人高的恶犬击毙。然后拉着赵盾撒腿猛跑。呼啦啦后面的甲士冲上来了。提弥明断后,与之搏斗,被砍成肉泥。赵盾趁机抱头夺门,甲士刚要再追,自己内部却反水了——桑树下那个饿人,现在当了晋灵公甲士,霹雳扑噜跟其他甲士殴成一团,以报从前赵盾济肉之恩。

一看敌人自己斗起来了,赵盾赶紧以鞋的速度逃出宫殿,来到大街上,侥幸活命。(说跑丢了鞋不太准,当时见国君必须脱鞋、脱袜,站在席子上,所以赵盾是光着脚跑的)。赵盾光着脚站在大街上,也不敢回家,径往国境线上奔命,打算也躲到翟国去,因为他在那儿的草原诞生的。半路上,却遇上了堂弟赵穿。

赵穿是莽撞人,前面“河曲之役”的惹祸份子,大嘴巴。他嚷嚷道:“哥哥呀,不跑,主公真不讲理,我去面见他,给你调节调节吧。”于是赵盾在首阳山等候消息,莽撞人赵穿见了晋灵公,二话不说,就把这个可恨又可笑、可悲又可怜的小昏君杀了。晋灵公尸体倒在朝堂,上面沾着酒菜,满面愤懑凄惶。其实晋灵公满可以不当国君,当个春秋时代无忧无虑的乡下野小子多好,爱怎么打鸟怎么打鸟,不会有人来进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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