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三十四章 王玄策出使天竺国 李世民访仙孙思邈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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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吐蕃,一切都那么新鲜。

吐蕃人很崇拜狗,随处可见那种长得像狮子(藏獒)似的大块头的狗忠诚地跟随保护主人。后来的唐德宗时代,御史大夫韦伦同志奉命到吐蕃出使,这倒没什么问题。可出发数日以后,令人纠结的一幕出现了,有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仁兄,神经兮兮地指着韦伦身后跟着的苟姓判官,偷偷说:“吐蕃讳狗,你带着一个苟判官出使,如何是好?”

韦伦大惊,赶紧让人快马加鞭回朝奏请。

德宗同志立刻指示,“敕苟判官改姓荀。”

于是,大家就看着韦伦同志用笔在“苟”字上添了一杠子,然后愉快地上路了。回朝以后,苟同志懒得改回原姓,家族遂成荀姓。

信仰,是每个民族都应该有的精神,可以是某个图腾,也可以是某种信奉。文成非常理解松赞干布所说的风格,有些风格是好的,譬如图腾的崇拜。有人生病,在门口贴红布条,这是挺好的习俗。可把泥巴抹到脸上辟邪,对谁来说,都是不太乐意看到的。

他们把红土用水搅拌,加上数不清的佐料,然后细细打磨,做成粉子。等用的时候,再用水泡开,均匀地涂抹在脸上。

据说这样很驱邪,罗赤达明、鲁赞穆布那样的魔王怕这种红色,大家的衣服是红的,脸上也要涂红。

文成笑了,“这么说,魔王很厉害喽!”

干布笑曰:“那是,魔王无处不在,还吃人,你说厉害不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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