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收魂记 (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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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架不能算太差的照相机,当然我所谓的不太差,是拿自己的那架跟一般人用的如玩具似的小照相盒子来相比。

因为那架相机背起来很引人注视,所以我过去住在马德里时,很少用到它。

在沙漠里,我本来并不是一个引人注视的人,更何况,在这片人口是稀少的土地上,要想看看另外一个人,可能也是站在沙地上,拿手挡着阳光,如果望得到地平线上小得如黑点的人影,就十分满意了。

我初来沙漠时,最大的雄心之一,就是想用我的摄影机,拍下在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形态。

分析起来,这种对于异族文化的热爱,就是因为我跟他们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异,以至于在心灵上产生了一种美丽和感动。

我常常深入大漠的一段时间,还是要算在婚前,那时初抵一块这样神秘辽阔的大地,我尽力用一切可能的交通工具要去认识它的各种面目,更可贵的是,我要看看在这片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人们为什么同样能有生命的喜悦和爱憎。

拍照,在我的沙漠生活中是十分必要的,我当时的经济能力,除了在风沙里带了食物和水旅行之外,连租车的钱都花不起,也没有余力在摄影这件比较奢侈的事情上花费太多的金钱,虽然在这件事上的投资,是多么重要而值得呵!

我的照相器材,除了相机,三角架,一个望远镜头,一个广色镜头,和几个滤光镜之外,可以说再数不出什么东西,我买了几卷感光度很高的软片,另外就是黑白和彩色的最普通片子,闪光灯因为我不善用,所以根本没有去备它。

在来沙漠之前,我偶尔会在几百张的照片里,拍出一两张好东西,我在马德里时也曾买了一些教人拍照的书籍来临时念了几遍,我在纸上所学到的一些常识,就被我算做没有成绩的心得,这样坦坦荡荡的去了北非。

第一次坐车进入真正的大沙漠时,手里捧着照相机,惊叹得每一幅画面都想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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