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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少年,不好好读书,早早离开校园,他想到社会上去学一门手艺,养活自己。他十五六岁时候,就用自己挣的钱,买书,下馆子。他很喜欢读书,也很喜欢吃。他很少做衣服,喜欢穿旧衣服——对朋友送的旧衣服,他穿在身上会很愉悦,觉得有人气;对自己穿过的衣服,哪怕破了烂了,也舍不得丢,他常常打开橱门看望它们。他和它们能够交谈。
后来,他写诗了。
其实他很早就写诗,知道诗的样子: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他很早就知道李白,还有汪伦。以致他对姓李姓汪的人都有神秘感。他母亲姓李,他就常常缠着母亲写她的姓名,请她写在本子上,写在他收集的香烟壳上。他现在还能模仿他母亲签名,点画之间,有些何绍基味道。
大约四五岁时,他爬上饭桌,对姑母说,他要写诗,让姑母给记下来:
小扁担,长呀长, 乡下人,挑着筐。 一筐装着水蜜桃, 一筐装着黄鼠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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