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十六章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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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起身走了出去。她像是松了好大的一口气那样靠回枕头上,无论如何,她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为自己挽回一点漂亮的尊严。伤口处的疼痛又开始苏醒,真奇怪,每次都是在她尽力想要维持尊严的时候,这些疼痛就会来临。她又想起两天前那个羞耻的夜晚,她一点都不想回忆它可是她的喉咙里还残留着一种细微的干燥和灼热。是那场就像是要把灵魂呕吐出来的嚎叫的痕迹。她想起以前听说过的一个欧洲的吸血男爵的传说。那大约是英法百年战争的时候,这个男爵先后杀掉了他自己的领地里一百多个小孩,因为他认为孩子的血可以让他留住自己的青春跟力量。这个故事里最让她心悸的一点是:那个男爵把这些孩子们组成一个合唱团,训练他们发声,因为那个男爵说――这样在他屠杀他们的时候,他们的惨叫和哭泣声会比较悦耳一点。为什么想起这个可怕的故事呢?她对自己笑笑,因为她现在觉得,这个男爵或许是有道理的,合唱团,多精彩的主意。不过我原来也是学过音乐的啊。她闭上眼睛,阳光在泪光里变得晶莹剔透。她都没有听见一声门响。

陆羽平又回来了。手中拎着一个粉红色的塑料袋。他一个男生拎着这么鲜艳的口袋真是好笑。口袋里面是很多个鲜红,饱满的苹果。他没有表情地说:“这次,应该是真的红富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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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芳然经常问自己,到底爱不爱陆羽平。她知道这个问题太奢侈了些,但是要知道夏芳然本来就是一个奢侈的女人。曾经在她穿什么都好看的时候,用她自己的话说,在她的鼎盛时期,她经常是在两个小时内就可以让梅园百盛的每一个收银台都插过她的信用卡。陆羽平听完这句话后坏笑着说:“又是‘鼎盛时期’,又是‘全都插过’,你的修辞还真是生动。”她尖叫着打他,说他流氓。趾高气扬地按下自己信用卡密码的时候夏芳然心里是真有一份连她自己也解释不了的自信的。比方说,在梅园百盛里你经常会跟一个长相很好衣着很好甚至是气质很好的女孩子擦肩而过,但是夏芳然知道自己跟她不一样,因为自己的眼睛里没有闪烁那种被物质跟金钱占领过的迷狂。夏芳然从头到脚没有一点物质的气息,虽然她是个奢侈的女人,她自己没意识到她能吸引很多男人的原因也在这儿。对于大多数女人而言,奢侈是一种商品,可以买卖可以租赁可以交换,她们的美貌或者青春或者劳动或者才干或者贞操都是换取奢侈的货币。夏芳然鄙视这些女人――也就是说她实际上鄙视大多数女人,夏芳然把这群买卖奢侈或者意淫奢侈的女人统称为“暴发户”,连那些自命清高鄙视奢侈视奢侈如粪土的女人都算上,全是暴发户。为什么,因为暴发户们怎么可能明白奢侈根本就不是一样身外物,就像天赋对于艺术家来说是一样在他体内既可以生长蓬勃又可以衰老生癌的器官,奢侈就是夏芳然的天赋,夏芳然的器官,夏芳然伸手不见五指的内心深处一双不肯入睡的眼睛,一轮皎洁到孤单的月亮。金钱,名誉,地位,虚荣心这些东西算什么啊,夏芳然不会是因为它们才奢侈,夏芳然的奢侈是光,物质不过是被光偶然照到的一个角落。所以就算是没有钱夏芳然也还是要照样奢侈下去的,就算是没有梅园百盛夏芳然也还是要继续奢侈下去的,所以当夏芳然已经没有了美丽,甚至已经没有了一张正常人的脸的时候,她依然拿她的感情大张旗鼓地奢侈着,依然用她的尊严一丝不苟地奢侈着,于是她就会问自己到底爱不爱陆羽平。

她不知道外人是怎样想象她现在的生活的,或者他们,尤其是她们会认为夏芳然一定是躲在暗处天天在撕心裂肺的痛苦中度日。但事实上那是不可能的。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把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痛不欲生,每一分每一秒都痛不欲生的生活或许存在在地狱里,但是人间是没有这回事的。因为痛不欲生的次数一多,人也就习惯了,也就在安然地活在痛不欲生里了。伴随着习惯而来的,是贫乏,琐碎,庸俗等等一切人间的事情。

所以当夏芳然悄悄地在饭桌上打量陆羽平的时候,她像所有的正常女孩子一样在挑剔自己差强人意的男朋友。说真的她不能接受他喝汤的声音大得像匹马,不能接受他剔牙的动作,尤其不能接受的是他吃完饭后点烟时候的表情,夏芳然是很在意一个男人点烟时候的神情的,打火机那一抹微弱的光照亮的是灵魂的深度,可是你看看陆羽平吧,按下打火机的时候他歪着头,准确地说是佝偻着头,眯着眼睛,那副上不了台面的心满意足简直可以拍成照片放进字典充当“卑微”这个词的图解。夏芳然就在这时想起了另外一个男人,那个送她这个蓝宝石戒指的男人。他并不是多么英俊,但是他是夏芳然见过的点烟点得最好看的男人,也是夏芳然此生第一场劫难。夏芳然知道自己这是在比较,在这场令人心灰意冷的比较中她暂时忘掉了对面的陆羽平是那个在她最绝望的时候过来拥抱她的人,是那个在已经没有人相信传奇的今天依然肯跟她生死相许的人。有时候她需要暂时忘掉这件事,如果真的时时刻刻活在对自己的提醒跟责备中很快就会精神崩溃的,现在她已经有比一般人更多的精神崩溃的理由了――她不能再让自己活在对一个男人的付出的诚惶诚恐里。生死相许是个多重大的仪式,死在这仪式里倒也罢了,可是麻烦的是如果你活在这个仪式里,你就一定会在某些时刻用厌倦来打发日子。夏芳然此时还没有意识到,其实亲人之间就是这么回事。抱怨,嫌弃,厌恶都发生在一群彼此肝胆相照的人之间。厌弃是真的,但是肝胆相照也是至死不渝的。

夏芳然不住院的时候也是基本上不出门的。最多在人少的时候去趟“何日君再来”听小睦吹吹牛。父亲上班,陆羽平上课的时候,夏芳然就得一个人待在家里。在这些独处的寂寞中,她渐渐养成了一个嗜好。就是拉开她那个巨大的衣柜的门,把里面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拿出来。其实她的衣柜在她出事后已经整理过几百回了,那些现在已不能穿的衣服却还是在那里挂着。比如吊带,比如露背装,比如露肚脐的衬衫和露肩膀的裙子。有一回父亲要她整出来几件现在已经用不着的衣服送给她的表妹,她平静地说等我死了以后我就全都用不着了,到时候再让她来拿也不迟。父亲说了句“胡说些什么”就再也没提过关于衣服的话题,其实父亲现在也有点怕她。

夏芳然一件一件地检视着那些衣服。是检视也是回忆。这件外套是“何日君再来”刚刚开张的时候买的,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牌子,可是小睦评价说她穿上这个很像《骇客帝国》的女主角;这件大领口的羊绒衫真是可惜了,她现在已经没有本钱让胸前那道曼妙的小沟若隐若现,可是曾经,她穿上这件羊绒衫就觉得自己像个芭蕾舞演员那样露出了天鹅般洁白的脖颈;这条牛仔裤还是读师范学校的时候买的,那个时候这条裤子对她来说可算得上是天价,但是她试穿时一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就投降了,不知不觉间它跟了她七年――好衣服都是通人性的,越穿它就越了解你的身体,身体和好衣服的关系是河跟河岸的关系,那些服装大师的作品之所以是大手笔,就是因为它们对女人身体的奥妙了如指掌。夏芳然像是在欣赏一些珍贵的标本那样把衣服们拿出来,再整整齐齐地挂好或者叠好,小心翼翼地放回去。送人?做梦吧,她就是一把火烧了它们也不会让它们去委屈地跟随别的女人的身体。她曾经完美的身体已经变成这些衣服们前生的记忆了。现在呢?这件中袖T恤真是美妙,正好可以遮住她左臂上从肩膀一直蜿蜒到肘关节的一条骇人的疤――那瓶硫酸大部分都到了她脸上,溅出来的几点调皮的浪花到她胳膊上就变成了今天这种结果;旗袍是样好东西啊,领口系得严严的,这样胸前的那些疤痕就会被遮掩得好好的,可惜的是下摆上那道开气让她很郁闷,因为现在就连她的腿也因为手术的关系变得必须遮掩了,那么只好放弃旗袍,改穿唐装上衣就好了。还有高跟鞋――这样性感得像乐器一样的鞋子到底是什么人最先发明的呢?夏芳然真高兴她现在还是可以穿高跟鞋的――一个女人若是不喜欢高跟鞋那她可就太不可救药了,她根本就不会明白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女人这种生物。欣赏衣柜的时候永远是夏芳然最开心的时候,只可惜陆羽平就不会明白这种事情乐趣何在。有一次陆羽平非常憨厚地拎着一件紫色的露背装对她说,这个摸上去舒服,剪了当抹布保证很能吸水。

夏芳然知道陆羽平这样说其实是怕她心里难过。可是夏芳然真的一点都不难过。陆羽平是不会了解她就算难过也永远舍不得把委屈撒在它们身上。但是夏芳然还是很感动,她笑着揉陆羽平的头发,说:“傻瓜。”然后她说:“陆羽平,你爱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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