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三章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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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孙王号昆莫,昆莫之父,匈奴西边小国也。匈奴攻杀其父,而昆莫生,弃于野,乌肉蜚其上,狼往乳之。单于怪,以为神,而收长之。及壮,使将兵,数有功。单于复以其父之民予昆莫,令长守于西城……单于死,昆莫乃率其众,远徙中立,不肯朝会匈奴。匈奴遣奇兵击不胜,以为神,而远之。

——司马迁《史记·大宛列传》

第二天清晨,果然无风无雪。蒙古包的炊烟像一棵细长高耸的白桦,树梢直直地窜上天空,窜上腾格里。牛羊还在慢慢地反刍,阳光已驱走了冬夜的寒气,牛羊身上的一层白霜刚刚化成了白露,很快又变成了一片轻薄的白雾。

陈阵请邻居官布替他放一天羊。官布的成分是牧主,是当时的被管制分子,已被剥夺放牧权,但四个知青一有机会就让他代放牲畜,嘎斯迈会把相应的工分给他。陈阵和另一个羊倌杨克,套上一辆铁轱辘轻便牛车,去毕利格老人家。

与陈阵同住一个蒙古包的同班同学杨克,是北京一所著名大学名教授的儿子,他家里的藏书量相当于一个小型图书馆。在高中时,陈阵就常常与杨克换书看,看完了交换读后感,总是十分投机。在北京时杨克性情温和腼腆,见生人说话还脸红,想不到来草原吃了两年的羊肉牛排奶豆腐,晒了四季的蒙古高原强紫外线的阳光,转眼间已变成了身材壮实的草原大汉,手脸与牧民一样红得发紫,性格上也大大少了书生气。这会儿,杨克比陈阵还激动,他坐在牛车上一边用木棒敲牛胯骨一边说:昨天我一夜都没睡好,以后毕利格阿爸再去打猎,你一定得让我跟他去一次,哪怕趴上两天两夜我也干。狼还能为人做这等好事,真是闻所未闻。今天我非得亲手挖出一只黄羊我才能相信……咱们真能拉一车黄羊回来?

那还有假。陈阵笑道:阿爸说了,再难挖,也得保证先把咱们家的牛车装满,好用黄羊去换东西,换年货,给咱们包多添置一些大毡子。

杨克乐得挥着木棒,把牛打得直瞪眼。他对陈阵说:看来你迷了两年狼没白迷,往后,我也得好好跟狼学学打猎的兵法了。没准,将来打仗也能用得上……你说的可能还真是个规律,要是长期在这片大草原上过原始游牧的生活,到最后,不管哪个民族都得崇拜狼,拜狼为师,像匈奴、乌孙、突厥、蒙古等等草原民族都是这样,书上也是这么写的。不过,除了汉族之外。我敢肯定,咱们汉人就是在草原呆上几个世纪,也不会崇拜狼图腾的。

不一定吧。陈阵勒了勒马说:比如我,现在就已经被草原狼折服,这才来草原两年多一点儿时间。

杨克反驳说:可中国人绝大多数是农民,或者就是农民出身,汉人具有比不锈钢还顽固不化的小农意识,他们要是到了草原,不把狼皮扒光了才怪了呢。中国汉族是农耕民族,食草民族,从骨子里就怕狼恨狼,怎么会崇拜狼图腾呢?中国汉人崇拜的是主管农业命脉的龙王爷——龙图腾,只能顶礼膜拜,诚惶诚恐,逆来顺受。哪敢像蒙古人那样学狼、护狼、拜狼又杀狼。人家的图腾才真能对他们的民族精神和性格,直接产生龙腾狼跃的振奋作用。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民族性格,差别太大了。过去淹在汉人的汪洋大海还没什么感觉,可是一到草原上,咱们农耕民族身上的劣根性全被比较出来了。你别看我爸是大教授,其实我爸的爷爷、我妈的姥姥全是农民……

陈阵接过话来说:尤其在古代,人口几乎只有汉族百分之一的蒙古民族,对世界产生的震撼和影响却远远超过汉族。直到现在,中国汉族仍被西方称为蒙古人种,汉人自己也接受了这个名称。可是,当秦汉统一中国的时候,蒙古民族的祖先连蒙古这个名字还没有呢,我真为汉族感到难受。中国人就喜欢筑起长城这个大圈墙,自吹自擂,自视为世界的中央之国,中央帝国。可是在古代西方人的眼里,中国只不过是个“丝国”、“瓷国”、“茶国”,甚至俄罗斯人一直认为历史上那个小小的契丹就是中国,至今不改,还管中国叫“契达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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