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二章 乳齿象的臼齿 (第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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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格伊对这些骨头着迷极了,于是命令他的部队在拆除营地时带上骨头一起出发。人们拖着这些巨大的獠牙、股骨和臼齿前行,奋力穿越杳无人烟的荒野。最终,他们到达了密西西比河畔,并在那里与另外一支法国部队会合。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隆格伊的很多战士死于疾病,他们来这里参加的那场针对契卡索人的战役也以耻辱的失败而告终。然而,隆格伊始终完好地保存着这些奇怪的骨头。他后来设法去到新奥尔良,并从那里把这些獠牙、臼齿以及巨大的股骨运回了法国。这些骨头被献给了国王路易十五,之后安置在他的博物馆&ldquo;御宝阁&rdquo;(Cabinet du Roi)中。几十年后,俄亥俄河谷在地图上仍是大片的空白,只有一个地方出现了标注&mdash;&mdash;&ldquo;<i>Endroit o&ugrave; on a trouv&eacute; des os d&rsquo;&Eacute;l&eacute;phant</i>&rdquo;,意思是&ldquo;发现象骨的地方&rdquo;。今天,&ldquo;发现象骨的地方&rdquo;已经成为肯塔基州的一个州立公园,名叫&ldquo;大骨舔&rdquo;(Big Bone Lick)[7]。

隆格伊找到的骨头难倒了每一个研究者。股骨和獠牙看起来像是来自一头大象,或者以当时的解剖学水平来看几乎与猛犸的骨头一样。但是这种动物的牙齿是个难题,无法进行分类。大象的牙齿以及猛犸的牙齿,顶端是平的,有着从一边到另一边的一道道窄脊。于是,整个咀嚼面的样子就像是一只跑鞋的鞋底。与此相反,乳齿象的牙上有尖。实际上,它们看起来更像是属于某种体型极其巨大的人类。第一位研究它们的博物学家让-艾蒂安&middot;盖塔尔(Jean-&Eacute;tienne Guettard)甚至拒绝对其来源给出猜测。

&ldquo;这种牙到底属于什么动物?&rdquo;他在1752年送交法国皇家科学院的一篇论文中忧心仲仲地问道。[8]

1762年,御宝阁的管理者路易-让-马里&middot;多邦东(Louis-Jean-Marie Daubenten)试图着手解决关于这种奇怪牙齿的谜题。他宣称,&ldquo;俄亥俄的未知动物&rdquo;压根就不是一种动物,而是两种动物。獠牙和腿骨属于大象,而臼齿则根本来自另一种动物。他认为,第二种动物可能是只河马。

与此同时,第二批乳齿象的骨头送到了欧洲,这一次目的地是伦敦。这些骸骨也来自&ldquo;大骨舔&rdquo;,展示了同样令人迷惑不解的结构:骨头和獠牙像是大象的,臼齿却覆盖着一块块尖锐的突起。女王的主治医师威廉&middot;亨特(William Hunter)发现多邦东对于差异的解释站不住脚。他提出了一个不同的解释&mdash;&mdash;第一个算是对了一半的答案。

他主张,&ldquo;这只所谓的美洲象&rdquo;是一种&ldquo;解剖学家所不熟悉的&rdquo;全新物种。[9]他认为这是一种肉食动物,所以才有着长相可怕的牙齿。他称之为&ldquo;美洲未知动物&rdquo;(<i>invognitum</i>)。

法国博物学领军人物布丰(Buffon)伯爵乔治-路易&middot;勒克莱尔(Georges-Louis Leclerc)为这场争论加入了新的波折。他认为,这些谜一样的骨头代表的不是一种或两种动物,而是三种动物:一头大象、一只河马以及一种目前未知的物种。带着极大的不安,布丰承认这最后一个物种&mdash;&mdash;&ldquo;其中最大的一个物种&rdquo;&mdash;&mdash;似乎已经消失了。[10]他提出,这是唯一已经消失的陆生动物。

1781年,托马斯&middot;杰斐逊[11]也被拖入了这场论战。在他刚刚卸任州长之后所写的《弗吉尼亚州纪事》中,杰斐逊虚构了他自己版本的&ldquo;未知动物&rdquo;。他同意布丰的观点,认为这种动物是所有野兽之中最大的&mdash;&mdash;&ldquo;体积是大象的五六倍&rdquo;。(这就推翻了当时在欧洲甚为流行的一种观点,即认为新世界的动物体型都比旧世界的更小,[12]并且有所&ldquo;退化&rdquo;。)杰斐逊同意亨特所说,认为这种动物应该是肉食动物。不过,它一定存在于自然界中的某处,就算不能在弗吉尼亚找到,也必定游荡在大陆上某些&ldquo;保留着原始状态,未曾开发,未受影响的地区&rdquo;。当他成为总统之后,派遣梅里韦瑟&middot;刘易斯(Merriwether Lewis)和威廉&middot;克拉克(William Clark)去西北部远征时,杰斐逊期望他们能够遇上在森林之中漫步的&ldquo;未知动物&rdquo;。

&ldquo;这就是大自然的生态。&rdquo;杰斐逊曾经写道,&ldquo;大自然绝对不会让以下两种情况发生:一是允许任何一个动物物种灭绝掉;二是允许她的伟大作品中存在任何会遭到破坏的薄弱环节。&rdquo;

1795年初,居维叶来到巴黎,比那些俄亥俄河谷的骸骨来到这座城市的时间晚了半个世纪。他此时年仅25岁,两只灰色的眼睛间距较宽,长着高高耸起的鼻子。他的脾气被一位朋友比作户外的天气,总体上凉爽宜人,但也可能突然就会变得极其激动,甚至彻底爆发。[13]居维叶在瑞士边境的一个小镇上长大,在法国的首都没什么熟人。然而他却设法得到了一份令人尊敬的职位。这一方面要感谢革命推翻了旧制度,另一方面则得益于他无比强烈的自尊心。一位年长的学者后来说他是突然出现在巴黎的,&ldquo;就像是雨后的蘑菇一样&rdquo;。[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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