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作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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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在我非常年少的时候,一般书店里,科幻与奇幻类专区的大小约只有从我鼻子到大拇指间的距离。那时我发现了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即使到了现在,仅仅是在电脑屏幕上打出这几个字,都有如施展了跨越时空的魔法。我犹记得随着哈比人和英雄行遍那些遥远的国度,就像记得自己小时候出国旅行一样。那时候,世界是全新的,你不会比较过去和现在,不会比较曾经可能发生的事和现况;一切都有可能,一切都是不熟悉的,一切都那么强烈、奇异、充满潜力,拥有自己的过去和自己的语言。我想要写这样的作品,我热切想着。任何一个跟我同年龄、同世代,花了多年时间涂涂写写童话故事和想象王国[1]传奇,读过的书从《哈姆雷特》到《城与柱》[2]无所不包,却与“魔戒三部曲”相见恨晚的人,一定都会有这样热切的想法。我只知道,我想回到曾在那几本书中去过的那些地方,回到那个国度、那个丰富神秘的故事里。

大约十二年后,经过数千页手稿和多次修订,我完成了“御谜士三部曲”。尽管过了这么多年,如今我依然能在书里找到从托尔金的小说中采掘而来的小小灵感宝石:那些谜题、那些地底的水域和洞穴、那种命运感、那含蕴在王者再现神话中的预言。当然,在这十二年当中,我笨拙的挖矿手工逐渐演变成若干大型开采计划,一铲一凿,深入挖掘神话与早期诗作、北欧传奇古诗与史诗,挖到了《白色女神》[3]那迷人的愚人金,挖进女性英雄人物的丰富可能性,这道矿脉闪烁着色彩、富含着故事,却很奇怪地乏人开采。我在托尔金作品中所发现的东西,启发了我继续学习;而我所学习到的东西,则写进了《赫德御谜士》《海与火的传人》及《风中竖琴手》中。

虽然有人这么问过,但我无法说“御谜士三部曲”是我最珍视或最深得我心的作品。当时确实如此,但现在不是当时,现在是现在。这套书是——也永远都会是——最深得我童稚之心的作品,那颗心属于写出这三部小说的那个年轻女子,是她教给我魔法,教给我对说故事的热爱,除非任其消亡,否则这两样东西是不会死的。除此之外,我就不代她多说什么了,是她选择了这个故事,这是我现在写不出来的,就像我现在也不可能穿她那些匪夷所思的衣服一样。但我仍会不时瞥见她曾经踏遍数百英里稿纸所旅行过的那片土地,我想着,仿佛它是一个真实的国家:我去过那里。我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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