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最短路线是绕过这个坎,而非另走一条路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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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去听听HR这个行业的牛人和资深从业者,他们怎么评估你的潜质和你做HR这份工作遇到的问题?你自己怎么评估你自己?你的长板和短板各是什么?工作中哪个部分最让你兴奋,又是哪些部分让你对工作丧失信念?

至少先把这些问题回答了,才值得提出最开始时的那个宏观问题:我能转做Marketing吗?

深聊之后,表妹开始说为什么会动换工作方向的念头。

她说:“因为HR不是一个有创意的工种,而我特别喜欢创意。我观察发现Marketing很需要创意,所以才觉得自己可能适合做Marketing。”

我听了很惊讶,因为据我对她的熟悉和了解,创意恰恰是她的“短板”。当然,也因为我们二人对“创意”有着非常不同的定义和理解,所以她所认为的长处,在我看来并不成立。

她喜欢在一些细节上体现个性:用个新鲜的PPT工具,把看过的稀奇古怪电影中的梗写在邮件里,给项目起莫名其妙的名字……而在我看来,工作场合中的创意是非常需要根基的,再鼓励创意的组织,也会要求创意是有的放矢,能服务于公司的核心目标的。

基于以上种种,表妹经常在工作中受到“创意”的挫折,比如她非要把汇报的PPT换成一个花样迭出的高科技在线演示模板,再比如她某个脑洞大开的集体出行的提议,由于公司响应者寥寥被驳回。但这些挫折的根源,恰恰不是因为创意,而是因为她没能领会一个idea——首先要满足基本需求,有可操作性,其次才是形式上的新颖。

任何工作都有其琐碎枯燥的一面,和可以自由创意、任意发挥的一面,无非是比例的多少不同罢了。

人们经常以为,越大的品牌,在它的Marketing部门工作就会越需要创意——这是很大的误区。

因为越大的品牌,就意味着可以使用越好的广告公司或公关公司作为顾问,这些外脑会承担最有趣、最有创意的部分——而内部的专业Marketing人士,做的反而是“限制”创意,让天马行空的idea更好地服务于某个商业目标的“往回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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