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1章 花季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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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岁的刘思思,就用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花季般的生命。她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二十六岁,也就是在这一瞬间,二十六年的生命,永恒在了冰冷、坚硬的水泥地面上。

让她回到从前,回到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那一年吧。刘思思生活在贵州大山里的一个小镇上,她的童年和少年很普通,普通得和别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山里的孩子,上学的年龄比城里和发达地区的孩子都要晚一些。原因是上学要走很远一段山路,孩子太小,爬不过那两座山,趟不过那条河。于是,刘思思和周围的孩子一样,九岁上了小学。十七岁那一年初中毕业后,刘思思考上了地区的护校。父亲竟然同意她去读护校,原因是刘思思的父亲曾走出过大山,在成都军区当过三年兵。父亲一直怀念那三年离开大山的日子,他向往着山外的世界。于是,父亲支持女儿去地区的护校读书,长见识。

在山里,女孩读不读书是无所谓的。读也好,不读也罢,最后是逃不掉回家喂猪种地的命运的,然后就是嫁人,生孩子,过抬头看山,低头看路的日子。因为在山里,别说没人考过大学,就是考上大学,也养不起一个大学生。从孩子上学开始,家里人就没有指望孩子能有什么出息。读个小学或初中,只要不是个睁眼瞎,目的也就算达到了。刘思思感谢自己的命运,不仅读了初中,还上了护校。

十七岁那一年,她离开山里要去地区读护校了。她是个感恩的孩子,那天晚上,她给父亲跪下了。跪下的她冲父亲说:爸,我谢谢你。然后就是泪流满面了。

父亲别过头去,唉叹一声,然后道:闺女,这回出去,就莫回来了,到山外面去闯世界吧。

女儿知道,父亲同意自己上学是下了决心的。读护校,一年的学费就要两千多,还不算平时的伙食费,三年下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费用,这几乎让父亲倾家荡产了。有不少同村的女孩子,刚读完小学就被父母留在家里,跟着喂猪种地。父亲不仅让她读完了初中,又让她读护校,她从心底里深深地感激父亲。初中毕业的刘思思,已经学会把很深的感情埋藏在心底了。她在心里一遍遍地冲父亲说:爸爸,我一定要报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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