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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高的理念与食人的实践读《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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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特斯的转变是耐人寻味的,它显示出理念与实践已经相距得多么的遥远。一开始满脑子崇高理念的泰特斯的确是够冷血的,儿子们惨死在战场上,他还在大发议论谈到为国捐躯的荣誉;一位儿子触犯了他心中的理念,他就毫不犹豫地将他刺死,还残忍地不让他躺进祖先的墓地。他所捍卫的东西给了他什么样的回报呢?那回报就是女儿被强暴、被致残,女婿被杀,两个儿子也被杀,自己失去一只手,连命都要保不住了。这时人性才在他心中渐渐恢复,但却是朝一条歧路通往兽性。泰特斯想到了犯上作乱,他要他的儿子投向叛军,反过来征服腐败的罗马。也就是说,他走出这一步的时候,“君主、祖国”等这些观念已失效。虽然他仍然信奉天神的公道和正义,但那种公道其实只是根据他内心的情感欲望作出的想象了,绝望中的他将自己当作了复仇女神,将自己的欲念当作了正义女神的欲念,这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否则的话,为什么公道只能属于他,而不能属于塔摩拉?塔摩拉所做的一切难道不是一位感情冲动的母亲的正当反应么?人没有了理念(即使他仍根据内心那种失去所指的空洞理念行事),便只有沦为野兽,甚至比野兽还不如。

纯朴的,古典的追求的确是如泰特斯的例子一样,是完全没有出路了,人性的复杂将人推到走投无路的境地,莎士比亚将这一境地的恐怖在剧中表演到了极致,他还没有给人指明道路,但是他已将最根本的问题向人提了出来,剧中浓烈的、使人窒息的氛围将铭刻观众的心底:

“所以我向石块们诉述我的悲哀,它们不能解除我的痛苦,可是比起那些护民官来还是略胜一筹,因为他们不会打断我的话头;当我哭泣的时候,它们谦卑地在我的脚边承受我的眼泪,仿佛在陪着我哭泣一般;要是它们也披上了庄严的法衣,罗马没有一个护民官可以比得上它们:石块是像蜡一样柔软的,护民官的心肠却比石块更坚硬;石块是沉默而不会侵害他人的,护民官却会弄掉他们的舌头,把无辜的人们宣判死刑。”——泰特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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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塔摩拉形成对照,泰特斯的痛苦是更带文明色彩,因而充满了矛盾与绝望。他总是处在要么理念战胜情感,要么情感颠覆理念的拉锯之中,两方面无论哪一方绝对占了上风对于他来说都是致命的。他既不能抛开一切亲情的牵挂,做一名无动于衷的孤家寡人,又不能丢掉自己为之奋斗了一生的理念。我们可以说是因为有了理念才有了人,但理念发展到一定阶段却要将人毁掉,这是一幅多么无望的末日的图象啊。泰特斯就是由于心中怀着朴素的罗马人的理想不放,才落得了一个毁灭的下场。而相形之下塔摩拉却要简单得多,她没有内心矛盾的折磨,她是被泰特斯所杀的,不像泰特斯被杀前自己已从精神上毁灭了自己。按照对于天神的理念的古典理解,没有出路的泰特斯只能变成野兽不如的东西,这种生活对他来说的确生不如死。搞阴谋,设圈套,让对方陷入比地狱还可怕的情感痛苦,出人意料地,泰特斯变得比魔鬼艾伦更胜一筹。复仇的欲念将他变成了一个变态狂人,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公道”与“正义”,甚至还有“国家”!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的呢?到最后,恐怕连他自己也不能相信自己是在维护理念了吧?如果理念的作用是将人倒退到比野兽还落后的境地,那还要这个理念干什么呢?泰特斯无法回答心中的责问,他已厌倦了这个世界。所以到最后,当他儿子已胜券在握时,他也没有向他做出治国的任何交待,他已确定自己的生命应该中止在报仇雪恨之后。一场对于理念的追求以屠宰场一般的杀戮告终,这的确是泰特斯始料未及的。

摩尔人艾伦也同泰特斯形成对照。这是一个没有任何道德观念的野蛮人,作恶就是他一生的爱好。他满腔都是对人的憎恨,把人害得越彻底就越高兴,别人的痛苦就是他的补药,而他自己,不管干了什么都绝对不痛苦。他自生自灭,没有任何反省,就像在游戏人生一般。虽然正人君子们将他看作魔鬼,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他和别人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执著于一端不回头罢了。那些受到理念制约的人又怎么样呢?作起恶来不同样禽兽不如吗?泰特斯这样的正人君子比他又好多少?他虽是个魔鬼,爱起自己的幼子来一点不比那些人差。艾伦在剧中扮演的是一个看破红尘的角色,他可不想用什么道德来束缚自己,他活着就要及时行乐,死了也不后悔。他的形象是令人恶心的,可是比起泰特斯别出心裁的兽行来也坏不到哪里去。既然有信念和没有信念的人都是殊道同归,泰特斯也就同艾伦并无区别了。

莎士比亚为什么要描绘这么多的血腥呢?当然不是因为心理变态。在他那个伟大的时代里,当人性得以充分展开时,必然的结果便是理念、道德与原始冲动的内在矛盾加剧。热爱真理的诗人所做的,便是借古喻今,将大写的“人”的涵义展示给观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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