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地铁之王吕连贵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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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连贵刚进北京时,在地铁站里唱歌,被施潘道发现了。施潘道认为他是可造之材,就收他为徒——据说还举行了很正式的仪式,烧香摆支拜祖师爷什么的。地铁歌手的祖师爷是谁,莫不是周庄王?此事不知其详,反正施潘道请了不少道上兄弟、圈里朋友来喝酒,其中就有马克沁。施潘道跟马克沁是多年的朋友,交情说不上多厚,但足够长。这两个名字放一块儿也真够吓人的。

施潘道在酒吧圈里已经闯下万儿来,年纪也大了,甚至有个酒吧老板拉他入伙经营。他完全可以不做歌手这行了。但是他不但唱,还经常去地铁站里唱,这是他的爱好,而不是职业。这件事听起来非常牛×:某某事是我的爱好,而不是我的职业。我也想要有这样的事做。施潘道这么干已经很久了。多年以前,一个冬天的晚上,他在地铁站唱着玩。有人驻足听一会儿,有人往吉他盒里扔钱。他唱《花房姑娘》,来来往往的许多人都不由自主地边走边唱着《花房姑娘》。这时跑来个男孩儿,十七八岁,等他唱完这首,告诉他有呛行的。这孩子算是施潘道的半个徒弟,其实根本没正经收过,只是到处追着施潘道听他唱歌,缠着要学琴。用现在的话来说,这种人莫如叫“脑残粉”更合适。关于呛行,一般来说,地铁站唱歌不怎么划地盘,因为没什么黄金位置可言,哪哪都是人。施潘道本身又是玩儿,不在乎有人抢什么生意。他只是奇怪,他嗓门这么大,有人能在左近唱歌吗?那孩子说,并不很近,在地铁站的另一头。施潘道凿了他的后脑勺一下说,那你跑来跟我说个屁?那孩子挠着头说,我觉得他唱得挺牛逼的,准能抢您生意。

施潘道摸着胡子想了一会儿,说道:给我看着盒子!然后弯腰从琴盒里捡出两枚别人施舍的硬币,拎着琴就走了。据说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北京街头流行“茬琴”,此乃音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俩字。大意就是说,一对文艺青年相遇了,便抽出吉他弹唱一番,比个你死我活。这个好时代我没有赶上,据我爸说,更多的情况都是动手打起来了。施潘道经历过这个时代,所以他习惯到哪儿都手不离琴,尤其是这种场合。他也不绕路,花钱买了张地铁票,下去再上来,就到了另一头。站在通道的岔口听了听,果然听见吉他声,只是听不见唱,循声而往,就这么遇见了吕连贵。后来我们都说,吕连贵这个名字就一点好:他总是遇见贵人。之所以说施潘道是他的贵人,完全是因为他初遇施潘道时正是一副人生中最落魄的样子。

据当事人施先生描述,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只见一个满脸愁容的青年,十冬腊月穿着一件薄外套,抱着一把一看就是小号儿练习琴的破吉他,靠坐在斑驳的墙壁下;一盏忽亮忽暗的灯投下惨白的颜色,也不知道他的头发是当时就那么白,还是灯照的。总之,惨极了。施潘道提琴而立,胸中那团一心想大战一场的火一下子灭了。此时,该青年弹完一曲,周围驻足的人都有些神情恍惚,有几个人鼓起掌来;有个女孩子双手捧着脸,一副快要晕倒的样子;另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手持一瓶雪碧,意犹未尽地在墙上敲着拍子。施潘道没听着琴,也不打算听了,因为他觉得那把练习琴实在太破,用这种琴的一看就不懂琴,显然没什么干货。估计会几个万能和弦,能唱两首当时应景的所谓民谣。

这时,这个青年抬起头看了看周围的人。他跟施潘道对了对眼神儿。他的眉骨挺高,头顶的灯给他的眼窝投下深深的影子,让人看不见他的眼神。然后他调了调琴,唱起了《花房姑娘》。施潘道刚要迈步走开,就被这几个简单温和的音节抓住了。这是另一个版本的《花房姑娘》:很慢,很轻柔,“像是在哄小孩”,但是绝不是那个“用女人一样掐着嗓子却唱着‘你说我世上最坚强’的版本”(施潘道评,笔者注)。关键是,那把看上去最多值100块钱的练习琴,在这孩子手里发出的声音,该多糟糕还多糟糕,但他用技巧和情绪完美地掩盖和弥补了这一点。他在地铁站的通道这种糟糕的环境下,能够非常微妙地控制音量的起伏。间奏里,他弹起一段炫目的solo(独奏),而扫弦伴奏却没有停,像两个人同时在弹。光是那一段solo就像是讲了一个好听的小故事!这种时候,他会皱起眉头,嘴唇微微张开,紧咬着牙齿,看着自己的手指,就像在统计它们在短短数秒中移动的距离一样。而且他竟然一下子就选中了《花房姑娘》!施潘道说,这小子选什么歌,估计不是靠眼睛看、耳朵听,而是靠鼻子闻。准是自己身上有《花房姑娘》的味儿。《花房姑娘》的味儿是什么味儿,他也说不清楚,就像我说不清楚《快要枯竭的水》是什么味儿一样。

有关施潘道收吕连贵为徒的事,几乎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质疑过。因为显然在吉他和唱歌方面,他们的师徒关系都反了。施潘道解释道:“你们都是白痴吗?光会弹吉他有什么用!你得懂规矩,还得找个有钱赚有饭吃的地方唱歌才行。”此言不虚。他还补充道:“最关键的是,老子收留了他。”此言也不虚,吕连贵如果没遇见施潘道,当天晚上可能就会被冻死了,因为那几天他一直住在附近一所大学的教学楼里,身上也没钱了。他的身世背景,没有跟任何人详细讲过,包括施潘道和马克沁。大家只知道,有一天,他一个人拎着琴盒在火车站游荡;晚上,他在地下通道弹起琴来,想挣碗面钱。结果来了四个人,踢飞了他的琴盒。为首的一个光头问他叫什么,他说叫吕连贵。那人大笑起来,另外三个当然随声附和。光头说:“这叫什么名字,是连着跪的意思吗?跪下!”吕连贵当然不肯。这小子太傻了。要是我,当时就扔下琴飞奔而去了,可他抱着吉他往墙根儿退,这不是自寻死路吗?最后,几个人打了他一顿,拿走了他的皮夹克,把他的吉他和琴盒都砸了。拉扯中,他的虎牙撞在了铁栏杆上,断了。这个故事不知道是真是假,因为其中掺杂了很多不合逻辑的部分。这些流氓混混儿的行为听起来像是一个看了太多三流电视剧的人编出来的。后来,有人用实际行动证实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我作为忠于逻辑的法学生,依然不能相信。比方说,黑社会要他的破皮夹克干什么?更不可信的是,他的裤子口袋里剩下一张百元大钞,他用这钱买了把最便宜的练习琴。这个故事,施潘道和马克沁都信了。施潘道的理由是:你不懂热爱吉他的人的想法。马克沁的理由是:当年西客站地下通道确实有个乐器城。这都什么玩意儿。

吕连贵红了以后,施潘道觉得非常光荣。他甚至当起了吕连贵的经纪人,替他安排演出,比如给三流艺人的小型演唱会弹个伴奏什么的。吕连贵一度非常忙,忙得连酒吧场都走不完,更不用说地铁站了。后来施潘道把他介绍给马克沁,在这里安顿下来,唱了好几年。马克沁把店盘出去时,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给吕连贵安排一条出路。他打了几个电话,约了三四个老板到他的店里喝一杯,听吕连贵唱歌。每个老板都惊了个跟头,其中有一个把杯子都摔了。大伙儿抢着要他,马克沁很开心,替吕连贵谈了个好价钱,最后定给了其中一家最大的酒吧,名字叫“下马石”。

在马克沁的酒吧最后的几天里,有一个晚上施潘道突然来了。他像头愤怒的北极熊,双手搡开西部风格的小木门,下巴向前伸着,颈后的肌肉鼓鼓的,奓着两条树桩一样的胳膊,直奔唱台,连连喊道:“下来下来下来!”说得太快太猛,“来”字根本听不见,活像一挺喷着火舌的重机枪。吕连贵和马克沁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互相看了半晌,僵在那里。我有心上去打打圆场,又想起人生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没有做,就静静坐着看事情怎么发展。施潘道把吕连贵像一只獐子一样拎到吧台,往椅子上一放,问道:“你要去‘下马石’唱歌?谁让你去的?”吕连贵表情窘迫,白头发都奓起来了。马克沁用手指关节敲了敲吧台说:“你别嚷嚷,这还没打烊呢!”

事情其实很简单。原告施潘道,吕连贵之师父(自封);被告马克沁,吕连贵之老板。原告诉被告未经自己允许,给自己的徒弟安排了“下马石”酒吧的工作。而原告在对此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也为吕连贵安排了一个酒吧,名叫“猜地铁”。这个“猜地铁”酒吧的老板是个女的,据说非常之惹不起。原告施潘道先生已经跟“猜地铁”说了个板上钉钉,因为他知道马克沁的酒吧要关门了。结果圈里朋友告诉他,吕连贵已经去“下马石”试唱过了,还拿了人家的出场费。江湖规矩,试唱不拿钱。坏了规矩这件事,当然也一并算在被告马克沁身上了——吕连贵一个小孩子懂个屁?你开了十几年酒吧,这点儿规矩都不懂吗?我姓施的还活着呢,你问我了吗?原告说到这里,情绪激动,拍起桌子来。马克沁用下巴指了指他的手,说道:你别给我拍桌子,我这店还没卖呢。眼看两人就要打起来了。这场面像极了情侣吵架:不论哪一方在吵架过程中不小心指了对方的鼻子一下,从这一刻起,吵架本来的原因已经不重要了,接下来就会开始吵你他妈的为什么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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