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给姚育明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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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育明:好!

我刚刚写完一个长篇,用了三年,三年中别的什么都没写。我现在精力非常有限,一星期最多有12小时——不“透析”4天中的上午,可用于写作。所以手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给你。一定要编就编本薄的吧,或者无限期地拖一拖也可以。

回答问题:

1、我动了写作的念,大概是在1975年。因启蒙老师是位导演,先中了电影的魔开始写一个剧本,虽自以为颇具“反潮流”思想,其实仍逃不出“文革”模式。当然没能成功。1978年开始写小说,第一篇叫《兄弟》,发在西北大学的文学期刊《希望》上(此刊只出了3或4期)。最早被正式刊物选中的小说是《法学教授及其夫人》,发表在《当代》1979年第2期。

2、《毒药》是我在《上海文学》发表的第一篇小说,现在跟当时的看法一样:很一般很一般,得奖实属侥幸。80年代的写作比现在容易出名,这说明着进步——现在的普遍水平较高,也隐含着一种悲哀——即中国文学一度的沉沦。

3、这本集子里,比较好的是《我与地坛》,原因是其他的比之不如。《记忆与印象》中的几篇也还可看,原因是新近写的,但愿不是“与时俱退”。

4、我的写作题材实在是非常狭窄,毫无疑问,是与我的阅历紧密相关。除了在“广阔天地”里串了一回“联”,喂了三年牛,剩下的时光我都是坐在(或睡在)四壁之间。这样的人居然写作*—对不住啦,某些文学理论。

5、我在另外的文章中写过:我的创作,第一是为了谋生,第二是因为虚荣,两者都有了居然还不满足,这才发现了荒诞。荒诞就够了吗?所以还在写。

6、完全彻底没有原型的人物,就像完全彻底脱离了人间的叙事,是不大可能的。处理方法嘛,既可遵循古今中外已有的一切方法,亦可遵循古今中外尚无的一切方法。是的是的,明显的真理都像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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