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一章(4)《爱眉小札》序(二)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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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志摩四十岁的纪念日子,虽然什么朋友亲戚都不见一个,但是我们两个人合写的日记却已送了最后的校样来了。为了纪念这部日记的出版,我想趁今天写一篇序文;因为把我们两个人呕血写成的日记在这个日子出版,也许是比一切世俗的仪式要有价值有意义得多。

提起这二部日记,就不由得想起当时摩对我说的几句话,他叫我“不要轻看了这两本小小的书,其中哪一字哪一句不是从我们热血里流出来的。将来我们年纪老了,可以把它放在一起发表,你不要怕羞,这种爱的吐露是人生不易轻得的!”为了尊重他生前的意见,终于在他去世后五年的今天,大胆的将它印在白纸上了,要不是他生前说过这种话,为了要消灭我自己的痛苦,我也许会永远不让它出版的。其实关于这本日记也有些天意在里边。说也奇怪,这两本日记本来是随时随刻他都带在身边的,每次出门,都是先把它们放在小提包里带了走,惟有这一次他匆促间把它忘掉了。看起来不该消灭的东西是永远不会消灭的,冥冥中也自有人在支配着。

关于我和他认识的经过,我觉得有在这里简单述说的必要,因为一则可以帮助读者在这二部日记和十数封通信之中,获得一些故事上的连续性;二则也可以解除外界对我们俩结合之前和结合之后的种种误会。

在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说来也十年多了),我是早已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别人结婚了,虽然当时也痴长了十几岁的年龄,可是性灵的迷糊竟和稚童一般。婚后一年多才稍懂人事,明白两性的结合不是可以随便听凭别人安排的,在性情与思想上不能相谋而勉强结合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一件事。当时因为家庭间不能得着安慰,我就改变了常态,埋没了自己的意志,葬身在热闹生活中去忘记我内心的痛苦。又因为我娇慢的天性不允许我吐露真情,于是直着脖子在人面前唱戏似的唱着,绝对不肯让一个人知道我是一个失意者,是一个不快乐的人。这样的生活一直到无意间认识了志摩,叫他那双放射神辉的眼睛照彻了我内心的肺腑,认明了我的隐痛,更用真挚的感情劝我不要再在骗人欺己中偷活,不要自己毁灭前程,他那种倾心相向的真情,才使我的生活转换了方向,而同时也就跌入了恋爱了。于是烦恼与痛苦,也跟着一起来。

为了家庭和社会都不谅解我和志摩的爱,经过几度的商酌,便决定让摩离开我到欧洲去作一个短时间的旅行;希望在这分离的期间,能从此忘却我——把这一段因缘暂时的告一个段落。这一种办法,当然是不得已的,所以我们虽然大家分别时讲好不通音信,终于我们都没有实行(他到欧洲去后寄来的信,一部分收在这部书里),他临去时又要求我写一本当信写的日记,让他回国后看看我生活和思想的经过情形,我送了他上车后回到家里,我就遵命的开始写作了。这几个月里的离情是痛在心头,恨在脑底的。究竟血肉之体敌不过日夜的摧残,所以不久我就病倒了。在我的日记的最后几天里,我是自认失败了,预备跟着命运去飘流,随着别人去支配;可是一到他回来,他伟大的人格又把我逃避的计划全部打破。

于是我们发见“幸福还不是不可能的”。可是那时的环境,还不容许我们随便的谈话,所以摩就开始写他的“爱眉小札”,每天写好了就当信般的拿给我看,但是没有几天,为了母亲的关系,我又不得不到南方来了。在上海的几天我也碰到过摩几次,可惜连一次畅谈的机会都没有。这时期摩的苦闷是在意料之中的,读者看到爱眉小札的末几页,也要和他同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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