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T恤和衬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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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夏天,一半的原因是喜欢T恤。简单节省的一块布,剪裁缝补三个洞,一件T恤就成了。套头,双臂左伸右展,只需几秒,衣服上身。不吃重,不担心褶皱,也不需要太多型款期待,一上身即可出门。

在我长长短短的衣柜里,T恤只占三格,很小的空间,却放进了几十件。颜色不出黑白灰,材质偏天然棉,吸汗透气。不喜欢印花、条纹或是色彩超过三种的T恤,最不能容忍的是T恤上设计个兜,就像干净的脸上长块疤,哪怕长别人脸上,也想伸手过去把它扯掉。

很多衣服穿在身上需要你伺候,干不干净,齐不齐整,型还在不在,你得调整自己的状态,随时跟它配合。T恤不一样,穿在身上,完全可以忘记它,对你的心理、行为不构成任何障碍。一块湿漉漉的汗渍印在别的衣物上简直是耻辱,可落在T恤上没事,说不定还是性感呢。

一件衣服契合自己的身体,一般要穿用两三年以上,简单如T恤,也是如此。衣服跟身体的关系像恋人,刚开始再爱也是假的,穿久了,气味品性相互浸染,熟了,才真舒服了。

新衣服是穿给别人看的,多半并不舒服。你意识到它好看,就难免炫耀,再好的东西,一炫耀就减分,就像有人说帅哥是金,可如果你意识到并利用这种帅,就成了铜。忘记它,它就真的好看了。

有件T恤我穿了十六年,到现在每年还穿。黑色,抽象的斗牛图案,纯棉,略带点丝质。这样的质料,衣物不会任意变形,布料有凉感,每次穿它,从头顶套下来,像被浇了盆水,身心沁凉。舍不得扔,一件T恤穿十六年,感觉和身体有呼应,已经是个伴儿了。

T恤简单,色彩却得讲究。有一年,在西班牙的小城格拉纳达逛街,明晃晃的阳光下,一小店门口撑着十数件各色T恤,眼睛被一件炭黑色的短款T恤吸引。底色黑,有40%的灰,还夹杂着略微的土黄,粗粝随意,像糊墙的水泥。我从没见过那调性,特别符合T恤不讲究的气质。找老板给我拿件同款新的,老板拿出一件,却是崭新的黑。我说不是这款,老板说就是,你要的那件挂门口两年,晒褪色了。好吧,那调性还真不是染出来的,可遇不可求的工艺,买了。

T恤我选黑白灰,不是多有品位,是因为年纪大了,可选的已经不多。买过两件T恤,很喜欢,但从来没有穿过。一件是Alexander Wang的副线,白色、大、宽松,似经过拉扯的衣领,垂坠质感,气质太年轻,感觉是买给二十年前的自己,留作追忆;还买了一件,留给二十年后的自己,藏蓝、麋皮的爱马仕T,特殊的镭射切割,极度轻薄,型格精致,又云淡风轻,那个时候已经老得有些钱了吧,可以穿上这件,聊以慰藉一颗老而弥坚的心。

如果说服装真有哲学,没有比T恤更能体现“大道至简”和“空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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