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垂死的肉身 (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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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八年前就认识她了。她那会儿听我的课。我不再教全日制班了,准确地说是不再上文学课了——多年来就教这一个班,是个高年级的文学批评大型研讨班,名为“实用批评”。我吸引了不少女生。原因有二。一是因为这门课程很有诱惑力,学术魅力和新闻魅力兼备;二是因为她们听过我在国家公共广播节目中评论图书,看过我在电视台的十三频道里谈论文化。这十五年来,我在电视上做文化批评的节目,在当地小有名气,而她们就是因此被吸引到我班上来的。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每周一次、每次十分钟的电视节目会给这些学生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但无奈她们为名声所吸引,尽管我的名声并不见得显赫。

现在,你也知道,我在女性美面前表现十分软弱。任何人都会对某些东西毫不设防,我对女性美就是如此。我一看到它,就会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她们第一次来上我的课,而我几乎一眼就认出哪个女孩是属于我的。马克·吐温讲过这么一个故事,他为躲一头公牛,躲到一棵树上;公牛抬头看看他,心里想:“你就是我嘴里的肉,先生。”对了,我在班上看到她们时,“先生”换成了“年轻的女士”。那是八年前了——我当时已经六十二岁,那个女孩,她叫康秀拉·卡斯底洛,二十四岁。她和班里的其他人很不一样。她不像学生,至少不像一个普通学生。她不是个半大孩子,她不是个垂头丧气、邋里邋遢、满嘴“什么似的”女孩。她谈吐得体,举止稳重,仪态优雅——她好像对成人生活略知一二,也知道坐立行走的规矩。你一进这个班,就会看出这个女孩比其他人要么懂得更多些,要么求知欲更旺些。她的穿着打扮,不完全是所谓的时尚,但她绝不俗艳;首先,她从不穿牛仔裤,无论是否熨烫过。她的着装风格沉静低调,谨慎地选择短裙、套裙和长裤。这并非是为了降低自己的性感程度,而恐怕是为了使自己更职业化,她打扮得像著名律所里的漂亮秘书。像银行董事长的秘书。她穿一件米黄色丝质衬衣,外加一件剪裁讲究的蓝色休闲上装,饰有金色纽扣,棕色的手袋上泛着名贵皮革的光泽,脚上的小短靴与之相配,一条稍具弹性的灰色针织裙,极尽微妙地显露她身体的曲线。发型自然却是经过精心打理的。她肤色白皙,嘴角微翘而嘴唇丰满;前额圆润,那是布朗库希(1)式的优雅光洁的前额。她是古巴人,出生于伯根县河对岸的泽西市一户富裕的古巴家庭。她的头发浓黑,有光泽但略显粗糙。而且她体态丰满。她是个丰满的女人。丝质衬衣敞开到第三颗纽扣处,因此你看得出她有一对魅力十足的漂亮乳房。你一眼就能看到乳沟。而你也明白她对此心领神会。你明白,尽管她端庄谨慎、考究时尚——或者正因为如此——她对自身有所认识。她第一次来上课时,在衬衫外穿了件夹克,而讨论会开始约五分钟后,她脱掉了夹克。当我再往她那里看时,发现她又把夹克穿上了。所以你明白她认识到自己的魅力,不过她还不大明确应该如何运用它,如何对待它,自己又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它。那身体于她还是陌生的,她还在摸索它,琢磨它,有点像一个荷枪实弹走在大街上的小孩,拿不定主意是该用枪自卫还是开始犯罪生涯。

而且她还认识到其他一些事,对此我难以从一堂讨论课上得知:她以一种虔诚古老的方式发现文化的重要性。这不是说,那就是她希望赖以生存的某种东西。她不是也不能靠它生存——她所受的教养太传统了——但它比她所知道的一切都更重要更了不起。她是那种觉得印象派画家引人入胜的人,但又必须久久地使劲盯住——而且常常带有一种气恼的狼狈感——一幅立体派毕加索的绘画,竭尽全力地去弄明白。她站在那儿等待着令人惊讶的新感觉、新思想、新激情,假如这一切从不光顾,她会责备自己的不足和缺乏……什么?她责备自己竟然不知道她缺乏什么。略具现代风味的艺术不仅令她困惑,更使她对自己失望。她希望毕加索对她来说更重要些,也许可以改变她,但是天才的舞台前挂了一块纱幕,模糊了她的视线,把她的崇拜隔开了一小段距离。她给予艺术,给予所有的艺术,一种对我不失强烈吸引力的热诚,而且给予远胜于索取。善良的心,可爱的脸,眼波凝处使人亲切又疏远,还有漂亮的乳房。她就像新孵出的雏鸟,圆圆的前额上还粘着蛋壳碎片也毫不奇怪。我一眼就看出她就会是我的女孩。

噢,对了,我有一条定规十五年不曾违反。在她们完成期末考试拿到成绩,且我不再是什么正式的监管人之前,我不和她们有任何私人接触。就算有诱惑——甚至有开始调情和亲热的明确信号——我也不曾违反这条规矩,自八十年代中期性骚扰热线电话号码第一次贴在我办公室门外以来,即是如此。我并不过早地和她们接触,免得给学校里的人落下口实,他们一有可能,就会严重妨碍我的生活乐趣。

我每年上十四周的课,其间我不和她们发生暧昧关系。只不过,我玩了个花招。这是一个诚实的花招,是一个光明正大的花招,但无论如何是个花招。期末考试结束成绩录入后,我就在寓所为学生办了个聚会。这样的聚会总是很尽兴也总是没什么不同。六点钟左右我邀请她们喝点什么。我说从六点到八点我们可以喝点什么,而她们总是要待到凌晨两点钟。最大胆的那几个十点钟后就活跃起来了,让我知道什么才是她们真正感兴趣的。“实用批评”研讨班上,大约有二十个学生,有时候多达二十五个,所以总会有十五六个女孩和五六名男孩,其中两三个不是同性恋。他们中有一半人十点钟前就离开了。通常是个异性恋的男孩,也说不定是个同性恋,和大约九个女孩会留下来。她们一般都是这群人中最有修养、最聪明、最富生气的。她们谈论正读哪些书,听哪些音乐,看哪些艺术展——这些热门话题她们一般不会和年长者讨论,也不必和朋友们讨论。她们在我的班上找到了对方。她们也找到了我。聚会时,她们突然发现我原来也是个人。我不是她们的老师,我不是什么名人,我不是她们的家长。我有一套舒适齐整的二层楼公寓,她们看到了我藏书丰富的图书室,一个个双面书架排满了走廊,藏着可供终生阅读的书籍,几乎占满了整个底层;她们看到了我的钢琴;她们看到了我对自己所从事的一切的挚爱,她们留下来了。

有一年,一个最滑稽的学生就像童话里躲进时钟的山羊。我在凌晨两点将她们中最后一批人撵走,在道“晚安”时,发现少了一个女孩。我问:“班里的开心果,普洛斯彼罗(2)的女儿,上哪儿去了?”“噢,我想米兰达已经走了,”有人回答。我回到公寓开始打扫房间,听到楼上关门的声音。是浴室的门。米兰达走下楼梯,大声笑着,透出一种傻乎乎的任性——直到那一刻,我才注意到她原来是如此的美——她说道:“我很聪明吧?我一直藏在你楼上的浴室里,现在我想和你睡觉。”

这个小东西,大约五英尺高,她在我面前脱掉毛衣,露出丰满的胸部,展现了青春的胴体,仿佛巴尔蒂斯(3)画作中那个初次逾矩的处女,我们自然就睡在了一起。整个晚上,就像一个年轻女孩逃离巴尔蒂斯画作中充满危险的闹剧而闯入班级聚会的乐趣中,米兰达翘起臀部匍匐在地板上或无力地俯伏在我的沙发上或欢快地倚靠在安乐椅的扶手上,似乎忘却了这样一个事实:由于她的裙子滑到了大腿之上而且她的双腿很不得体地叉开着,她就像巴尔蒂斯的画中人,明明衣着齐整却令人感觉半裸着。什么都藏着但什么都没藏住。这些女孩中很多人自十四岁起就一直有性生活,到二十岁时她们中有一两个人出于好奇会跟我这种年龄的人干那事,哪怕就一次,第二天她们就会急切地告诉所有的朋友,朋友则皱着眉头问道:“可他的皮肤是什么样的?他臭不臭?长头发都白了?还有喉咙上的垂肉?小肚子鼓鼓的?你难道不恶心?”

米兰达事后告诉我:“你肯定和几百个女人睡过觉。我想看看那会是怎么样的。”“然后呢?”然后她说的一些事情我不完全相信,不过这不要紧。她本来就很大胆——她自以为能应付裕如的,尽管躲在浴室里时可能既无所畏惧又心惊胆战。她发现自己面对这一陌生的并列时表现得那么勇敢——她可以战胜最初的恐惧和任何最初的反感,而我——对于并列——也乐此不疲。米兰达一边匍匐着,胡闹着,放荡地调笑,一边把内裤褪到脚下摆出姿势。单是观看就已经很有趣了。虽然那不只是唯一的回报。六十年代以来的数十年间,一项了不起的工作就是性革命的胜利。这是令人吃惊的吸茎口交的一代。在此之前属于她们这个阶层的年轻女人绝对不像她们。

康秀拉·卡斯底洛。一见面,她的举止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她知道自己身体的价值。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她也知道自己绝不适合我所生活的文化圈——文化可以令她着迷但她不能靠它生活。她也来参加聚会了——事先我还担心她可能不会来——而且第一次和我毫无拘束地相处。不能肯定她有多稳重和谨慎,所以在上课时以及两次在我办公室讨论她论文时,我都非常小心,没有表露出对她的特别兴趣。她也如此,我们单独见面时,她只表现出顺从和尊敬,记下我说的每个字,不管多么无关紧要。她进出我的办公室,总是在衬衣外面穿一件合身的夹克衫。她第一次来看我——我们并排坐在桌子前,按照规定,门对着公共走廊敞开,两人的四肢,对比鲜明的两个躯体必须让路过的每个“老大哥”看得到(窗户也敞开着,是我打开的,猛地打开,因为怕闻她身上的香水味)——她第一次穿的是裤脚反折的灰色法兰绒长裤,做工考究,第二次穿的是黑色毛织裙子和黑色紧身衣,但是就像上课时那样,她总是身着衬衣,深浅不同的米黄色丝质衬衣,敞开到第三颗纽扣,衬着她雪白的皮肤。然而,在聚会上,她刚喝了一杯酒就脱掉了夹克衫,大胆地不穿夹克衫冲我一笑,展露出一个挑逗的粲然笑容。我们站在我的书房里,相距数英寸,我在给她看我保存的卡夫卡手稿——卡夫卡的三页手迹,是他在为自己供职的保险公司上司的退休晚会上所做的一篇演讲。这份一九一〇年的手稿,是一位有钱的三十岁有夫之妇,我多年前的学生情人,送给我的礼物。

康秀拉兴奋地谈着各种话题。可以手握卡夫卡的手稿,令她分外激动,于是一切都立刻浮现了,那些在她脑海里孕育了整整一个学期的问题,与此同时我也偷偷孕育着自己的渴望。“你听什么音乐?你真的弹钢琴吗?你整天读书吗?你能熟记书架上所有的诗吗?”很显然,每个问题都表明她对我的生活状况、我井然而平静的文化生活有多么惊异——用她的话来说。我问她正在干些什么,她的生活是怎样的,她告诉我说,中学毕业后她没有马上进大学——她原来想做一名私人秘书。这正与我猜想的吻合:彬彬有礼、忠于职守的私人秘书,某位要人、银行或律所总裁的得力助手。她实际上属于已逝去的时代,属于过去那个讲求礼节的时代,她的父母是富裕的古巴流亡者,逃离了革命。我猜想她的自我认识,和她的言行举止一样,跟这一点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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