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多元文化的并存与交流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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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文学观念和形式的演变也为我们提供了复杂的课题。以二十世纪而论,一方面,文学在形形色色的观念(有时甚至是赤裸裸的意识形态或反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的驱使下愈来愈理论、愈来愈抽象、愈来愈“哲学”。卡夫卡、贝克特、博尔赫斯也许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而存在主义、现实主义和“高大全主义”则无疑也是观念的产物、主题先行的产物,它们可以说是随着观念和先行的主题走向了极端,即自觉地使文学与其他上层建筑联姻(至少消解了哲学和文学、政治和文学的界限)。从某种意义上说,二十世纪批评的繁荣和各种“后”宏大理论的自话自说顺应了这种潮流。另一方面,技巧被提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到科塔萨尔的《跳房子》,西方小说基本上把可能的技巧玩了个遍。俄国形式主义、美国新批评、法国叙事学和铺天盖地的符号学与其说是应运而生的,毋宁说是推波助澜的(高行健的《现代小说技巧初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二十世纪上半叶西方小说的形式主义倾向)。于是,热衷于观念的几乎把小说变成了玄学。借袁可嘉先生的话说,那便是(现代派)片面的深刻性和深刻的片面性。玩弄技巧的则拼命地炫技,几乎把小说变成了江湖艺人的把势。于是,人们对情节讳莫如深,仿佛小说的关键只不过是观念和形式的“新”、“奇”、“怪”。然而,古人不是这样的。中国小说的起源是轻松自如的故事情节(或谓“稗官野史”),而事实上《左传》及《左传》以降的诸多史书也是中国小说的策源地(是谓“文史一家”)。其中如《郑伯克段于鄢》、《曹刿论战》、《触龙说赵太后》、《蔺相如完璧归赵》以及《伯夷列传》、《管晏列传》、《屈原列传》等众多美妙的段子,其实都可以视作最初的小说,具有小说的基本因子:故事情节。诚然,由于道统对小说的轻忽,中国小说及小说史研究起步甚晚。一如鲁迅所言,中国之小说自来无史;有之,则先见于外国人所作之中国文学史中(且必得到二十世纪),而后中国人所作者中亦有之,然其量皆不及全书之什一,故于小说仍不详。

在西方,虽然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及小说史研究也是后来的事,但古希腊人对“类小说”的重视早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便已然露出端倪。比如亚里士多德对文学(史诗、悲剧)的态度,其实已经体现了古希腊人对小说(情节)的重视。亚里士多德视情节为文学的首要问题,认为它是一切悲剧的根本和“灵魂”。他还说“情节是悲剧的目的,而目的是一切事物中最重要的”。因此,《诗学》中差不多三分之一章节是有关情节的。在悲剧的六大要素中,情节列第一位,依次是性格、语言、思想、场景和唱词。当然,情节和故事原是不同,情节或可说是经过艺术加工的故事,但绝对不是脱离故事的观念和技巧。过去的文学原理大都拿国王和王后的例子来说明故事和情节的关系,称“国王死了,两年后王后也死了”是故事,而“国王死了,深爱着他的王后便无法独自存活在这个世上,于是郁郁寡欢,最终成疾而终”则是情节。这就是说,情节是有血有肉的故事。当然,这是一种简单化诠释。倘使以《红楼梦》为例,两者的关系就比较明确了。因为,我们或可视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为故事,而家族没落与爱情悲剧则是其情节。诸人物的性格、形象、命运等等,在情节中逐渐演化并凸现出来。或以《罗密欧与朱丽叶》为例,故事是两个世仇家族子女的爱情悲剧,而情节几乎可以说是整部作品。这样,在浪漫主义之前,情节对于文学,尤其对于戏剧、小说甚至史诗一直是精华要素,因而地位十分稳固。相形之下,主题却是后来才逐渐显露和凸现出来的。在人文主义的现实主义及其之前的文学中,主题是自然显露甚至深藏不露的。荷马史诗是行吟诗人的作品,其主体意识和主题思想是那样的淡然,以至于后人不得不在归属问题上煞费脑筋。而作品中的各色人等,无论是阿伽门农、奥德修斯、阿基琉斯还是帕里斯,个个都是英雄。是非、善恶等价值取向尚不在诗人(或行吟诗人们)考虑的要素之中。古希腊悲剧也是如此。我们的先人却不然。他们处理文史的方式似乎比较老到。司马迁之所以忍辱负重、发愤著书的原因,固然在其修史记事的抱负,但《艺文类聚》中《悲士不遇赋》所表现的悲愤和褒贬印证了他对历史及历史人物的价值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民族倒确是“早熟的民族”。

如今,当主题愈来愈成为诗人、作家首先考虑或急于张扬的要素时,亚里士多德的情节崇尚却被抛到了九霄云外。首先,浪漫主义文学是比较典型的观念文学。浪漫主义把情节降格为小说内容的某个轮廓,认为这种轮廓可以离开任何具体作品而存在,而且可以重复使用、互相转换,可以因具体作者通过对人物、对话或其他因素的发展而获得生命。这基本上把情节降格到了某些故事套路甚至于俗套的地步。即便如此,浪漫主义小说仍然没有抛弃情节。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惯性使然,另一方面则是浪漫主义表现意志、宣扬观念的需要。马克思在评论席勒时,就曾称其作品为时代的“传声筒”。相对于“席勒式”,马克思自然更推崇情节的生动性和内容的丰富性完美融合的“莎士比亚化”。马克思的观点来自于他的立场和方法。他从不孤立地看问题。他关于存在与意识、物质与精神的辩证思考是对人类社会,也是对肉体与灵魂这对冤家矛盾的昭示。灵与肉、“道”与“器”,人类缺其一便不成其为人类。曲为比附,文学中的主题和情节也有点像人类的灵魂与肉体,二者不可或缺。然而,浪漫主义对情节的疏虞与现代主义对情节的轻视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经过现代主义(或者还有后现代主义)的扫荡,情节几乎成了过街老鼠,以至于二十世纪的诸多文学词典和百科全书都有意无意地排斥情节、轻视情节,把情节当做可有可无的文学“盲肠”。于是,观念主义和形式主义在小说创作中大行其道。于是,二十世纪的许多小说仿佛专为评论家而写,成了脱离广大读者的迷宫与璇玑。虽然从文学创新及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看,观念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存在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可以说是一种必然。

在西方,最早关注和凸现主体意识和主题思想的是人文主义的现实主义,之后便一发而不可收。但最初的人文主义作家并没有因为强调主题而忽视情节。恰恰相反,无论是在莎士比亚还是在塞万提斯那里,情节依然是文学的关键。正因为如此,也因为受众的欢迎,他们一度受到经院作家的轻视,被冠以“通俗”。马克思从活生生的存在出发,但又不拘泥于存在本身。他像一位双脚踏入河床的巨人,在感受河水鲜活翻腾的同时,俯瞰人类文明之流从远古奔向未来。而他所选择的莎士比亚恰好是我假定的这个X(两条曲线)的交汇点。在这里,情节和主题是那么和谐、那么水乳交融。新鲜的人文思想和来自欧洲大陆,尤其是文艺复兴运动方兴未艾的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和北欧的故事,天衣无缝地生成为美妙的情节。但这种和谐的、水乳交融的状态迅速被日益高亢的个人主义所扬弃。先是浪漫主义,后有批判现实主义。巴尔扎克等一代作家对资本主义(血淋淋的现实)的批判如此富有力度,以至于模糊了创作主体(如保皇派和革命派)的界线(恩格斯称之为“现实主义的胜利”)。在高扬的批判意识和价值取向(或谓主题思想)背后,则是巴尔扎克等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现代建筑师般的精确图景。用昆德拉的话说,这些精确的图景、过细的谋划使原本相对自由的小说创作形式改变了方向。再后来是以“科学主义”自诩的自然主义或把主题(包括人的几乎一切内涵和外延)和形式(包括技的一切可能与界限)推向极致的现代主义以及反过来否定(颠覆)和怀疑(解构)一切的后现代主义文学。这些赤裸裸的观念主义和形式主义其实也是创作主体的极端个人主义倾向的鲜明表征,是当今世界主流意识形态在文学领域的极端表现。倘使不是世界进入了跨国公司时代,新自由主义便无法生成;同样,倘使不是世界进入了跨国公司时代,西方的政治家也断然没有能力发明“人权高于主权”之类的时鲜谬论。盖因跨国公司不会满足于一国或几国的资源。它们当然要消解各国主权,以致其剥夺在全世界畅通无阻。

总之,比起我们过去总结的现代主义成因种种(如科技进步对形式变化或技巧翻新、世界大战对文学宣言或先锋思潮,等等),跨国公司所推崇的极端个人主义不是更具有说服力吗?无论接受美学如何重视读者(其实这里的读者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个人),无论认知方式和价值取向方面毫无时代意义(借镜作用)的真正意义上的通俗文学(以金庸、琼瑶作品为代表)如何受到欢迎,无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审美、认知、现实意义的所谓“通俗文学”(如形形色色的现实主义文学)怎样顽强地存活于我们这个世界,似乎都不能改变情节+主题——两条曲线所组成的这一个X。

然而,一如马克思,我们不该因为文学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脚步呈现出这样那样的规律而放弃人文应有的作用与反作用。何况文学终究是复杂的,它是复杂社会中人类复杂本性的最佳表征,也是我们这套丛书的主要缘由:为了拿来的甄别、为了借鉴的认知,即给读者一个基数,一个几经筛选的基数,一个尽量多元、多维的空间,既有西方和东方,也有新交和故人(如笔耕正健的大江先生和刚刚仙逝的桑塔格);既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赓续,也有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复归。

总之,我们以最简捷、也最深刻的方法请来了这十余位作家。希望读者在这一文学的盛宴中得到最大的欢愉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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