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16章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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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提过,本·胡尔那类人令我多么着迷,他总是渴,那不可遏制的渴赐予了他们野猫般倦怠的残酷——半睁着眼睛的冷峻权威。我就像在《圣经》课上学到的大卫王时代的英雄,总感到自己具有一种奇怪的冲动,欲将为之倾尽自己之所有,不惜冒生命危险为之从敌人的井里取水。做这一切的目的,只是出于某种朦胧的希望,希望后来听到豹子嘴角挤出富有魔力的字眼:“你好样的,普罗菲。”

除了这些口渴的豹子,还有一类人令我着迷。这些人看上去与豹子们截然相反,但实际上他们拥有某种不可言说然而不难觉察的共同之处。我是指那些总是迷路的人。就像邓洛普军士。无论是当时,还是我正在写作的现在,我一向觉得迷路的人具有某种令人极其喜爱之处。这些人走在人生旅途上,整个世界仿佛陌生城市中的一个陌生的公共汽车站,他们错误地在此下车,不知错在哪里,不知如何出站,不知去往哪里。

他身材非常魁梧,非常高大,是一个大胖子,但是他很和蔼,好像有点软骨症。尽管他身穿军服,带着枪,袖子上镶着军士的杠杠,肩上的银色号码闪闪发光,头上戴着黑色的大檐帽,可是他看上去却像一个刚从光明中走进黑暗的人,或者从黑暗中走进光明的人。

他看上去像个刚刚丢了什么宝物的人,现在他想不起来丢了什么,它的样子,如果找到了又该做何处理。于是他一直在自己的内在寝室里、在走廊里、在地下室里、在储藏室里徘徊。即便他碰巧发现了自己丢失的物品,又如何认得出来呢?他疲惫不堪地走过去,继续寻找。他将穿着大皮靴,沉重缓慢地向前行走,越走越远,越来越迷失。我没有忘记,他代表着敌人,然而我有某种冲动,伸手给他。不是握手,而是支撑他。就像对婴儿,或者对盲人那样。

几乎每个傍晚,我都会偷偷溜进东宫,腋下夹着一本《留学生英语》和一本《新移民与拓荒者语言》。我不再介意豹子及其胁从分子是否仍旧沿着一条条小巷尾随着我。

我还失去了什么?

我迅速穿过烟雾缭绕、散发着啤酒恶臭的颓废前屋,不理会那粗俗不堪的笑声,遏制住自己欲用指尖抚摸台球桌上绿色台面呢的冲动,不看酒吧女的乳沟,以飞箭般的果决,径直快步走进里屋,来到他的桌旁。

已经不止一次地表明我白跑一趟,因为他并没有来,即便我们已提前约好,但有时他会忘记。有时他稀里糊涂。有时他在会计部忙完了一天的工作,突然被派去执行户外任务,在邮局门口站岗,或者在关卡查验身份证。他还暗示给我说,偶尔,他会因为行礼缓慢或是因为一只靴子比另一只靴子亮而受罚,在军营蹲禁闭。

谁曾在现实生活中,或在电影里看到过一个心不在焉的敌人,或看到过一个腼腆的敌人?邓洛普军士便是个心不在焉、非常腼腆的敌人。一次,我问他是否有妻儿等待他回到坎特伯雷的家中。(这是以某种不伤人的方式故意暗示他,英国人终将滚出我们领土的那一刻定会来临,这对他们、对我们都有好处。)邓洛普军士对我的提问感到震惊,他的大脑袋缩到肩膀里,犹如受惊的乌龟,那双长着黑斑的大手局促地从膝盖挪到桌面上,而后又挪了回去,接着从双颊红到前额,又红到耳根,犹如一块酒渍在洁白的桌布上洇开。他用精巧的希伯来语开始了冗长的致歉:眼下,他是个“孤独的行路人”,尽管上帝在《圣经》中专门教导我们“人独居不好”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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