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二部 (第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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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这一段,我下楼去地下室,我继外婆蒂玛已经把那里整理成吉卜赛人似的组合居所:门道里挂了帷帘和串珠,维多利亚式的网眼花边饰垫,许许多多玩偶,舒适、漂亮、干净、整洁的椅子。胖乎乎乐呵呵的蒂玛正在读报。她的丈夫尼克是希腊人,信奉福音主义,我外公过世后,继外婆在新罕布什尔州的纳舒厄遇见尼克,随后嫁给了他。继外婆与她蓝眼睛的女儿伊冯娜住在一起,伊冯娜的丈夫是乔伊·罗伯特。乔伊在货车运输仓库工作,每晚十一点带着《每日新闻》下班回家,在厨房餐桌边穿上T恤衫,便开始读报。他们总在地下室里为我准备好大杯的牛奶和从布鲁克林“库什曼糕点铺”买来的美味砂糖酸糕。他们说:“现在早点睡觉,杰克,明天还要上学和练球。你知道你妈说过的话,你得成功。”上床之前,我吃饱了酸糕和冰淇淋,准备好第二天的午饭,总是一个样:我给一份三明治单单抹了黄油,另一份三明治抹花生酱和果酱,再放点水果,不是苹果就是香蕉,整整齐齐地包好,放进书包。随后,尼克,尼克继外公,拉住我的手说:“等你空闲时,我再跟你多讲些神父库格林的事。如果你需要更多的书,地下室里还有很多。你看这本!”他给了我一本灰尘覆盖的陈旧的朱尔斯·罗曼 [6] 的小说,名叫“狂喜”,不,我想是“痴迷”。我把它拿到楼上,添加到我的藏书之列。我的房间与伊冯娜姨妈的房间只相隔一扇双层玻璃大门,不过门上挂着吉卜赛帷帘。我自己的房间有个废弃的壁炉,一个嵌在凹室里的小洗涤槽,和一张大床。从宽敞的布鲁克林·托马斯·沃尔夫 [7] 窗户向外看去,我看到了沃尔夫经常瞧见的一模一样的景象,甚至是在同一个月份里的:陈旧红色灯光照在布鲁克林仓库的窗户上,那里,男人们穿着汗衫背心,靠在窗台上倾身向外,一边休息一边啃着牙签。

我将叠得整整齐齐的裤子、运动服、撂好的书本和鞋子归拢并有序摆放,袜子放在最上面,然后洗洗刷刷,上床睡觉。我把闹钟调到,听清楚了,清晨六点!

清晨六点,我嘟哝着起床,洗洗刷刷,穿戴整齐,下楼拿好午饭包,急匆匆走上布鲁克林惹人喜爱却寒风刺骨的红色街道,步行三个街区,来到位于富尔顿街的IRT [8] 地铁车站。我走下阶梯,随着数百名手拿报纸和午饭包的人们挤进车站。一路上,我一直站到时报广场,整整三刻钟,天天早晨都这样。但是年轻的愣小伙子是如何消磨这段时间的呢?我抽出数学书,一边站着一边做我的家庭作业,午饭夹在两脚之间。我总在车上找一个角落,在那里我能用双脚护着午饭,可以斜着身子,转过脸去,面对着摇晃的车厢壁学习。角落里的味道实在难闻,数百张嘴在呼吸,没有新鲜空气进入车厢;令人恶心的女人香水味,旧纽约臭名昭著的大蒜味,老头咳嗽,在他们双脚之间偷偷吐痰。谁能忍受这一切?

每个人。

当我们到达时报广场的时候,或许是在前一站,位于三十四街上的宾夕法尼亚车站,多数人匆匆下车,去中心区工作,这下好了,我常得到角落里那个座位,开始学习物理。这下就容易多了。列车抵达七十二街时,又有许多工人挤上车来,他们前往曼哈顿和布朗克斯的非商业区工作,不过,我不再担心了:我有个座位。我转而学习法语,朗读我们加拿大法语中从不使用的所有奇怪的词语,我不得不查阅书后面的词汇表,心想法语班的卡顿教授今天早晨会如何讥笑我的发音,因为他会叫我起来读许多散文。不过,其他学生读法语就像西班牙奶牛叫唤,卡顿利用我教他们纯正的发音。你以为我此时已经接近学校了吧,还没有。我们从九十六街途经哥伦比亚学院,经过哈莱姆 [9] ,继续北上,再行驶一个小时,直至列车钻出隧道(好像它天生不可能在地下走那么长时间),呼啸着冲向地铁线的终点站,几乎到了扬克斯 [10] 。

靠近学校啦?没有,因为我得在那里走下一段高架阶梯,随后爬上一座陡峭的小山,坡度大约四十五度或稍许不到一点,那是一阵十分费力的攀登。到了此时,我与所有其他男生都汇聚在一起了,大家气喘吁吁,嘴里吐着清晨的热气,就这样,我清晨六点从布鲁克林起床,直到现在,八点半,两个半小时一路兼程,终于来到上课的班级。比起过去我们常常从波塔基特维尔和罗斯芒特步行一英里半去巴特利特初级中学,这种乏味而耗时的旅途艰难一千倍。

<h2>三</h2>

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除非它一定是所独特的学校,因为百分之九十六的学生都是犹太孩子,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非常有钱:皮货商、著名房地产经纪人以及诸如此类富人的孩子。你瞧,他们这帮人来了:乘着由戴鸭舌帽司机驾驶的高级黑色轿车,手里提着大饭盒,里面满是火鸡肉三明治、拿破仑千层酥,热水壶里装着巧克力牛奶。他们中有些人看上去好似一年级学生,年纪只有十岁,身高只有四英尺;有些孩子挺逗人,胖乎乎的,一个个像小猪油桶,我猜这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必爬那座山的缘故吧。不过,大部分富家犹太子弟是从中央公园西侧、公园大道或滨河大道的公寓房那里乘坐地铁。其余大约百分之四的学生来自爱尔兰的名门和其他有声望的家庭,比如迈克·亨尼西,他父亲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篮球教练,还有德国男孩宾·罗尔,他父亲是与建体育馆相关的大承包商。随后还有不到百分之一的学生,我属于这一类,叫作“外来人”,平均成绩绩点B或A的学生,他们也是运动员,来自全国各地,新泽西、马萨诸塞、康涅狄格、宾夕法尼亚,他们获部分奖学金资助,来霍勒斯·曼补足上大学的学分,他们使这个地方拥有纽约城排名第一的高中橄榄球队,我们在那一年获得了第一名。

不过,先说要紧的事。大约八点三刻,我们都必须坐在礼堂里,由英语教授克里斯托夫·斯马特领唱《基督精兵前进!》,随后唱《杰弗里·阿默斯特勋爵 [11] 》,唱这首歌对我(一个法印后裔)来说,就跟犹太孩子唱《基督精兵前进!》一样不适合,但居然还挺有趣的。

接着开始上课。艾伯特教授的历史课令我厌倦,因为这是惟一一间东北朝向的教室,因而也面向洛厄尔,窗外范科特兰公园树木遮阴蔽日,实际上这些树有马萨诸塞州印第安人那种阴郁的外观,所以我坐在那里并没真正听艾伯特讲课,而是在思考我自己的历史:首先思念玛吉·卡西迪,跟所有十七岁的小伙子那样想入非非;思念老爸,现在他很自豪,还有我妈(比如,我想到此刻她正给我邮寄打字机,那机器当天下午就会抵达布鲁克林),还有我姐。一想到童年时代的朋友们在家乡等着我,我不觉泪如泉涌。不管怎么说,历史永远不会引起我的兴趣,此外,艾伯特教授讲课枯燥无味,要说精确,确实不假,但是,历史最好讲得生动有趣,因为,天哪,比如没人会跟我讲发生在亚该亚人和伊利乌姆人之间的荷马战争只是由于某种贸易相关的经济因素而爆发,不然的话,海伦贞操带里的交易呢?帕里斯 [12] 即将从菲罗克忒忒斯 [13] 那里得到的显赫爵位绶带呢?不管怎么说,在这门课上,我茫然出神,眺望窗外远景,当天气多云阴沉,树林染上那种忧伤的没有纽约特征的新英格兰深灰色侠义风情时尤其如此。随后,穿过教学楼过道,对面就是物理课堂,轻松活泼的小个子比利·瓦恩解释阿基米德的澡盆,或者欧姆定律,我永远也弄不懂这种定律,事实上,我真的是班里的差生,不过以后慢慢赶了上去,得了个还过得去的成绩(B-)。不像班里所有其他的橄榄球运动员我从没摆弄过汽车机器,他们嘲笑我,因为我弄不懂电池的基本原理。我将在赛场上向他们展示另一种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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