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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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被允许张开眼,已经是傍晚时分的事。 头一件事,当然是仔细察看自己的新躯壳,双掌摊在眼前,好专注地审视,掌间的纹路,指节下方几不可见的嫩毛,细腻真实,与血肉之躯无异,肌肤下甚至可见碧青色脉络,伸手去按脸,连弹性都有。 她将手掌翻正,生命线、姻缘线,那些曾听人说得天花乱坠的玩意儿,依旧存在,但对泥躯而言,又具有什么意义呢?纯粹只是仿真仿得十成十。 他说:“泥人忌泡水,时辰一久,泥身会化开的,擦擦澡、淋场短暂小雨,倒没问题。” 又说:“泥人自然不会饿,不过仍能进食,食物入腹后自动消失,成不了血肉。” “那为何要吃?”她问。这太多此一举,不进食岂不省事,还省米粮。 “吃是乐趣呀,当然不能省略,往后得跟着我大吃大喝呢。”他边说,边喂她吃了颗糖球,“甜吗?” 舌尖居然能分辨出甜滋味,他连如此细微之处,都留意到了。 “甜。”她颔首,他一脸“那就好,看来味觉没问题的纵笑。” 他在她脖子上系了个锁,说是能帮她固定魂身,两不相离。 挂妥银锁的那时,她舌尖下的糖球,甜得像浸过一层又一层的蜂蜜。 “是不是解下锁,我的魂魄和泥躯就会分散?” “当然不是,好歹有我法术加身,没那么容易失效,银锁是多分保障,要是哪一天我挂了,你再来担心不迟。”他以指梳弄她的发,颇满意这长度与光泽,披在她小小身躯上,像块柔软丝缎。 “……”她一点都不爱听见这种假设,忍不住抬眼瞪他。 接下来时她魂魄与身躯融合极好,未曾出现排斥,真要说哪儿想叹气,就是脸大了点…… 今儿个,用过午膳,她戴上他以术力凝聚的薄光手套,洗了碗盘,虽然他老说何必亲自动手,弹弹指便行,但她仍抢着去做。 至少让她帮些家务,才不觉得自己白吃白喝,很心虚。 洗完碗,回到屋内,发觉有客拜访,她吃惊之余,也很失礼地想——霉神竟有朋友上门? 她替访客倒了茶水端去,听见对话,更意外的是,来者非客,而是……上门求医?! “你是……大夫?”客人走后,他收拾桌面,她在一旁帮忙时问道。 “是呀,别瞧我这样,我医术相当了得呢。”自夸自擂,完全没在客气。 霉神当大夫……是想医人,还是害人? 他又笑着说:“只不过,会找上我,都是些走投无路的家伙,无人能医、无法可治。” “可是被你触碰的人,不是会……” “倒霉?是呀,区区霉运沾身,与命相比,算得上什么。”他塞给她几本医书,要她按甲乙丙丁顺序摆回柜中。 她看着无比陌生的鬼画符,皱眉。“我不识字。”一抹自卑,浮现她眼底。 生前,劳务都做不完了,哪有闲功夫读书,也没人允准的。 “这容易,我教你。” 梅无尽非随口说说,当下备妥纸墨笔砚,开始上课。 笔尖蘸墨,他思索从何下手。 “来,这是你的名字,先认识认识它们吧。”他在纸间写下两字,行云流水,她盯了好半晌,试图握紧笔学着,一笔一画,笨拙而迟缓。 他纠正她握笔方式,调整一根根指节摆放位置,她很不习惯,险些手滑,他掌心领着她握,又写了一遍那两字。 福佑,她的名。 原来那两字,这么好看,还是……耳里听见,他嗓音温润,说着“福”字的词意,恁般美好。 她爹提过,福佑这名字,是她娘在生产前便取好的,不论男女,皆叫福佑,望孩子一生总能福运护佑,不求显达富贵,但求不愁吃穿。 “多练习写,将它记下,嗯……再来从简单的学起,天空的天——”他一笔写下。 “你的名字,怎么写?”她突然开口。 那三字,她也很想认识……想知道,关于他更多更多的事。 “我名字不容易,不过你想知道的话……梅、无、尽,这么写。”他走笔轻灵,写来流畅,字字如画,飘逸劲美,带领她一并纸间游走。 “好难……”尤其最后一个,根本写不完一般,看得她眼都花了。 “对初学者来说,确实太难了。”她的苦恼表情,逗笑他。 “这个字,就是霉神的霉?”她指向头一字。 “它是梅花的梅,霉神是这么写的。”他笔锋再落,好看字迹填于纸张一角。 “为何不是‘霉’无尽?”而要换另一个同音字? “哪好直接表明我身份,这个霉,是倒霉的霉,而霉运的霉,要这么写,有人称我霉神,有人则用霉神,但这霉呢,也是发霉、霉味的霉,我不喜欢被挂上‘霉’字……”他边说边写,提到哪个字,哪字便落于纸间。 三言两语中,自然而然又教她许多个字。 学习过程似闲聊、像玩乐,更像说故事,他既不严厉,不打人板子,又极富耐心,无论她写错多少遍,他都不动怒,笑靥半分未减,一教再教。 还会将该字在远古之际,神祇如何造就它,如何透过使者教导给下界人们,从最初时的简单图绘,逐渐演变为美丽文字,他一笔笔绘 下,“水”是如何来,“山”又是怎生演变,好记又易懂,几乎是听过了便不会忘。 她迷上了练字,一得空便是握牢笔杆,埋首纸张间,看着他的字迹,一笔一画模仿,他前一日教过的字,她次日字字写上百遍。 纯属兴趣的学习,事半功倍,她很快认识大半文字,开始听从他的意见,读起柜上各式书册,若遇不明所以的字词,再去问他。 习字好玩,读书也好玩,全是她上世没能接触之物,环境不允许女子学习,一辈子只字未识,是多少女人安于接受的命运。 当她学习越多,他面上笑容也越深,奖励她勤学不倦,不辜负他苦心。 他一笑起来,特别好看,眉与眼柔柔的、暖暖的,像她新读的句子一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一她问过他其意,他为她解答,她听毕,就觉得这两句,活脱脱是形容他。 真的,每回他朝她笑,无论他站在窗前还是廊前还是树前,那些通通失了颜色,只剩他,在她眼中璀璨。 她开始觉得自己幸运,能待在梅无尽身旁,获取他这么多的无偿帮助。 一个与她毫无血缘关联之人,竟能这般纵容她。 世人眼中的霉神,于她,更胜福神。 默默看见窗外他身影走过,一回神,才发现桌上的纸,已写满他姓名,她愣愣看着,不懂自己为何走笔至此。 “梅无尽”三字,笔画繁复艰难,但她已能流利书写,不再缺横少点,每每动笔蘸墨,心里便跟着念上一遍两遍,连带脑中浮现他的容颜…… 这是什么情感?好陌生,她全然无解,想着该不该去问梅无尽。 怎会老是想起他?怎会默默凝望他?怎会没见着他时,眸光不自主搜寻他?怎么他执伞的尔雅身影,兀自清晰,宛若昨日? 怎么开始会去留意,他爱吃什么菜、爱看什么书,生活中有哪些小习惯? 难道,她产生不该有的情愫,像今早读过的那本书上所写,竟然胆大妄为把梅无尽当成了—— “爹?” 邀宴(1) “对,那叫‘孺慕之情’,就像雏鸟破蛋,头一眼看见的那人……” 虽然正确来说,梅无尽是她死前最后一眼看见的人,大概……道理是一样的吧。 她亲爹待她并不重视,可起码给她吃给她穿,嗯……梅无尽也给她吃、给她穿,吃得还比上一世的任何一顿,更加丰盛。 她亲爹生她养她,梅无尽同样帮她塑了泥身,她学过那个词,叫……呀对,再造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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