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十四章 (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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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他还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人。大学毕业,先从商业局的一个职员做起,后来慢慢地当了科长,尔后一跃成了万花的老总。当有了一定条件后,社会也逐渐开放了。可谁也想不到,邹志刚最先的精神生活,是从歌厅开始的。自从街头上出现歌厅,他就借夜里值班的名义成了一个“老客”。白天里,他是堂堂的老总,正襟危坐;夜幕下,一个人,像个独行侠似的,他成了一个“老客”。

最初,他是无意的。

他当然记得第一次进歌厅的情形,带他进歌厅的是一个供应商。站在歌厅二楼的一个大玻璃窗前,他的惊愕不亚于撞见了鬼!是的,第一次,他就是这样的感觉。他一下子傻了,玻璃窗后边站着那么多的姑娘,姑娘们一个个穿着很露的裙装,一排一排地站在那里,就像是挂着的、极其鲜亮艳丽的、一匹匹的待售的——肉!真的很“肉”!每一匹“肉”上,都戴着一个圆形的小标牌,那小标牌是白底红字,上标着123456-她们一个个看上去是那样年轻,那样美丽!这场面整个晚上都缠绕着他,那影像一再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就像是反复放映的动画!她们,她们一个个都很健康,也好像不缺吃不缺穿的,怎么就不能干点别的呢?!这个疑问,也是刺激,整整缠绕了他一下晚-卜!这也是对他的世界观的一次摧毁,于是整个晚上他都心神不定的……于是,第二天晚上,他想都没想,就一个人去了。他心里说,他要看看这是为什么?可就这么看着看着,他不由得滑进去了……“老客”的身份是可以随时转换的,马老板驴老板牛老板都可以乱叫,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玻璃窗后边的女孩随你挑……尔后是灯熄人散,付钱走人,反正谁也不认识谁。这很好啊!

可时间一长就不行了,这对上过大学、有了一定地位的邹志刚来说,就显得轻薄、粗浅,甚至很交易、很动物、很没意思。于是就很想“情感”一下。可这情感的度又不好把握,弄不好就走得远了,滑进去了。他跟苗青青的交往就是这样,开始是很炽热的,想着、盼着、天天打电话,那情感就成了感情了。很细腻,很浪漫,很温馨,恨不得用万能胶把两人粘在一起……可慢慢就有问题了,麻了烦了。那就全线撤退,可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情意绵绵的两个人,弄不好就成了敌人了!

于是,有那么一段,邹志刚重又回到了“老客”状态。他常来的这个歌厅叫做“蝴蝶梦”。没人知道“蝴蝶梦”意味着什么,那就像是在童年的梦里——如今灯红酒绿的“蝴蝶梦”其实就在当年柳树巷的位置,那个当年人家叫他“龟孙子”的地方。所以,站在这个路口的时候,邹志刚就会对碰到的熟人说:“顺便回家看看。”

“回家看看”,就像是一个暗语。这是一种无法皈依的人生状态。坐在歌厅的包间里,怎么也坐不出当年在柳树巷推铁环的感觉……于是,歌厅的小姐就问,包老板(他随便诌出的姓氏),你心不在马呀。他说是呀,这一会儿我心在驴。小姐说,谁不让你骑了?你想咋骑就咋骑。他说,那我不成张果老了么。小姐说,张果老是谁?他来过么?他说,可能来过吧,三千年前。小姐说你骂我,还是个祖宗辈的。

往下,邹志刚拍出一百元钱,就站起来了。他心里说,实在是太“他妈的”了。小姐说,哥哥,你不玩了?他说玩什么玩,你连驴和马都分不清。

出了歌厅的门,邹志刚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这个电话使他喜出望外,说你等着,我马上回去,你再给我详细了解一下。

上官云霓的老家来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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