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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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那个时候,她总是留意沈岐,即使发现了他的优点,也只是觉得沈岐的表弟理应如此优秀。 周应淮的一番话很真诚,终于敲开了赵明月的心防。 “我姥爷说,人一定要有门手艺,才能安身立命,记得刚开始北漂的时候,家里都不太支持。”赵明月有些哽咽,“火箭都能上天,我孙女凭啥不能上北京,姥爷拿出了存折,全力支持我的梦想。” 可后来…… “一年前,姥爷生病住院,我赶回来看他,临走的时候,他硬撑着下车送我,让我好好工作,笑着跟我挥手再见。”赵明月的眼睛湿润了,“那就是最后一面了。第二天晚上,他就走了。等我从北京赶回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也许没有看到姥爷走的那一刻,是他对你最后的疼爱。”周应淮同样有些心酸,这件事触及了他过去的伤痛。 “我一直在努力奔跑,可是,什么都没做成,连最初对设计的热爱也没有了。甚至,因为那个破工作,一年也没不了家几次,失去了好多好多陪姥爷的时间。”赵明月非常后悔,她觉得自己印证了那句话,因小失大。 “所以,我厌恶了这一切,沈岐的确是我逃避的方式。”终于,她哭了出来,把所有的情绪都发泄了出来。 后面的事,她记不清了,她好像讲了很多姥爷的事,讲了很多林黎的事,也讲了很多这几年发生在她身上的事。 周应淮十分安静地听着她的絮絮叨叨,这是长大以后,他们第一次真正的沟通。 松花江沉默着,用一阵阵风安慰着归来的游子。 渐渐地,赵明月睡眼惺忪,她疲惫地倒在了长椅上,就这么睡着了。 睡过去之前的最后一件事,她讲述了那天看到的晚霞。 “我不喜欢落日,不喜欢晚霞,看到它就想起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烧干净的自己。” 耳边清静了以后,周应淮拿出手机,给陈易安打了个电话。 “我承认,我对她有偏见了。你说的对。” “大半夜的,跟我说这个?”电话那头的陈易安一头雾水,打了个哈欠。“我以为是什么商业重大决策呢,挂了吧。” 太阳一下子跃出了江面,清晨的光照在大地上。 此时,赵明月渐渐醒了过来,刚好看到了下半场的日出。似乎每一个细胞都感受到了暖意,她伸了个懒腰,感觉身体内的能量正在复苏。 就在这时,微风送来了一阵花香,赵明月这才发现,长椅上放着一束不知名的花,像是芍药,橘红色的花瓣,开得十分绚烂。 她捧起这束花,发现了藏在其中的贺卡,贺卡写着一行漂亮的字,那是你人生开的花。 这个小弟,还真是文艺啊。赵明月会心一笑。 是的,也许过去的几年,没有结出果子,但开出了漂亮的花,她不算失败。 那份设计方案,油渍已然被擦干净。赵明月认真收起了它,现在,手里有两束花了,心情瞬间变得愉悦。 这时,周应淮也抱着一束花走了过来,在清晨阳光的勾勒下,显得很好看。 “这花叫什么名字?”赵明月已然恢复了往日的精气神,站在江边大笑着朝他挥手。 看到这一幕,周应淮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好像是……喜悦。 “落日珊瑚。它的花期很短,不过五天左右,但有丰富的变化,一开始,像落日一样绚烂,花瓣是鲜艳的橘红色,慢慢地,它会一点点褪色,变成粉红、淡粉、直至纯白,最后才会谢掉,所以叫落日珊瑚。”周应淮很喜欢这种花,觉得它像有哲学意味一样,人生就是褪去所有鲜艳的表相,回归本质的过程。 “落日也可以很美。”周应淮看了看她,“不要抗拒落日。” 落日也可以很美,赵明月默默重复了一遍,好像心里突然开了一个口子,吹进了一阵风,有些痒痒的,但很舒服。 “谢了,小弟!昨天的事,我都记心里了!”赵明月开心地笑了,明明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但她就是高兴。 看着这张笑脸,周应淮感觉幻视了十年前的赵明月,好像她一直笑着那么开心。 脸上莫名出现了一抹红晕,似乎只要沾上她,总是不能平静生活,无法控制情绪,他避开了她的目光,称自己有事先离开了,立刻逃离了这种晕晕乎乎的状况。 周应淮离开后,赵明月坐在江边,一直盯着手里的落日珊瑚,等到花变成纯白的那一天,一定要整理好人生的方向。 不过,要从哪里先开始呢。 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思考,不如,先买个花瓶,然后吃个饭吧。 于是,她抱着花来到了早市,不过,清晨时分,已经人群拥挤了。 正吃着热腾腾的饼,突然,她看见了正站在街口侃大山的老舅,老舅眉飞色舞,唠得十分兴起。 突然,她知道了人生的正确解法在哪里。 小剧场: 很久很久以后,赵明月回送了一束落日珊瑚给周应淮。 那天他们在山上等待着极光。 身穿黄色羽绒服的赵明月,在白皑皑的雪地中,十分显眼,她深一脚浅一脚蹦蹦跳跳着走了过来,拿出了一束落日珊瑚,塞到了周应淮的手里。 两人站在一起,静静等待着极光出现。 赵明月站的很直,除了眨眼一动不动,生怕错过天空的变化,像一尊雕塑。 突然,周应淮觉得,她就是那束落日珊瑚。 她在注视极光,他在注视她。 他的眼神剥落了她的盛大伪装,所有鲜艳与颜色尽数褪去,只剩她的灵魂,如最后一日的落日珊瑚,纯白,月光一样纯白。 周应淮觉得这一刻的她,很神圣,让他想一直崇拜下去。 发现,是爱情的,毕竟,当你发现了宇宙中的一颗陌生星球,怎么可以忍住不去探索呢。 小剧场20: 盛夏的夜晚,电视机里播放着《乡村爱情14》,谢广坤再次在象牙山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 沙发上,赵明月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却一点没有笑容。 “一家三口全退休了,这根本不是我想象的晚年生活!”李秀丽女士生气地关掉电视。 原来,老赵和李秀丽刚好过几个月就退休了,他们本来畅想着四处旅行的快乐生活,却没想到,女儿先一步失业了,比他们更早过上了退休生活。 “你就打算靠着存款过后半生?”李女士试探问道。 “我们年轻人哪有存款啊,公积金里有多少钱,我的存款就是多少。”赵明月啃了一口苹果,坦然回答。 “滚出去找工作!” 接下来的一周,赵明月找了一份动物园喂老虎的兼职,老虎一个鸡架,她一个鸡架,一人一宠,快乐无边。最后,因老舅无力承担鸡架的费用,这个工作也无疾而终。 趁着老虎睡觉的时候,她开始思考过去的北漂生活,离三十岁越近,她就越开始崇拜父母这一辈的生活习惯,这一年以来,她开始喜欢收集各种袋子、痴迷于废物利用、研究怎么买洗衣液才能省钱。 有时候,她不禁在想,同样是微薄的工资,我的钱交了房租就不剩多少了,而父母是怎么把我养大的呢?似乎面对人生,上一辈的人比现在的年轻人更懂得生活智慧。 李秀丽女生很快就证明了这个观点。 在北京生活的时候,赵明月买了一个电热锅,偶尔煮点粥煲点汤,一年用不了几次,收拾东西回东北的时候,她发现这个锅掉了些涂层,不能再用了,但又有些舍不得丢,毕竟它只是掉了一点涂层而已,其他部分还是好的,可是,她又不知道如何利用。 “我跟这个掉了涂层的锅有什么区别呢,都处在好像有用又好像废物之间……”薛定谔的锅,薛定谔的我。 李女士丝毫没有理她的矫情,一把从女儿怀里抢过那个锅,放土、种苗、浇水,一气呵成。是的,李女士把它当盆来用,种了点香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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