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住所的话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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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青山到处可埋骨的飘泊惯的流人,一到了中年,也颇以没有一个归宿为可虑;近来常常有求田问舍之心,在看书倦了之后,或夜半醒来,第二次再睡不着的枕上。

尤其是春雨萧条的暮春,或风吹枯木的秋晚,看看天空,每会作赏雨茅屋及江南黄叶村舍的梦想;游子思乡,飞鸿倦旅,把人一年年弄得意气消沉的这时间的威力,实在是可怕,实在是可恨。

从前很喜欢旅行,并且特别喜欢向没有火车飞机轮船等近代交通利器的偏僻地方去旅行。一步一步的缓步着,向四面绝对不曾见过的山川风物回视着,一刻有一刻的变化,一步有一步的境界。到了地旷人稀的地方,你更可以高歌低唱,袒裼裸裎,把社会上的虚伪的礼节,谨严的态度,一齐洗去。人与自然,合而为一,大地高天,形成屋宇,蠛蠓蚁虱,不觉其微,五岳昆仑,也不见其大。偶或遇见些茅篷泥壁的人家,遇见些性情纯朴的农牧,听他们谈些极不相干的私事,更可以和他们一道的悲,一道的喜。半岁的鸡娘,新生一蛋,其乐也融融,与国王年老,诞生独子时的欢喜,并无什么分别。黄牛吃草,嚼断了麦穗数茎,今年的收获,怕要减去一勺,其悲也戚戚,与国破家亡的流离惨苦,相差也不十分远。

至于有山有水的地方呢,看看云容岩影的变化,听听大浪啮矶的音乐,应临流垂钓,或松下息阴。行旅者的乐趣,更加可以多得如放翁的入蜀道,刘阮的上天台。

这一种好游旅,喜飘泊的情性,近年来渐渐地减了;连有必要的事情,非得上北平上海去一次不可的时候,都一天天地拖延下去,只想不改常态,在家吃点精致的菜,喝点芳醇的酒,睡睡午觉,看看闲书,不愿意将行动和平时有所移易;总之是懒得动。

而每次喝酒,每次独坐的时候,只在想着计划着的,却是一间洁净的小小的住宅,和这住宅周围的点缀与铺陈。

若要住家,第一的先决问题,自然是乡村与城市的选择。以清静来说,当然是乡村生活比较得和我更为适合。可是把文明利器——如电灯自来水等——的供给,家人买菜购物的便利,以及小孩的教育问题等合计起来,却又觉得住城市是必要的了。具城市之外形,而又富有乡村的景象之田园都市,在中国原也很多。北方如北平,就是一个理想的都城;南方则未建都前之南京,濒海的福州等处,也是住家的好地。可是乡土的观念,附着在一个人的脑里,同毛发的生于皮肤一样,丛长着原没有什么不对,全脱了却也势有点儿不可能。所以三年之前,也是在一个春雨霏微的节季,终于听了霞的劝告,搬上杭州来住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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