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十二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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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更喜欢那些年轻的“兔崽儿”们,他们径直走进来,坐在那张红色圆桌边古老的小扶手椅上,阅读布莱荷的《地理》(Geography)[7]。布莱荷一直相信书籍应该出得又大又平展,可以让人坐在上面。我也总愿意停下手中并不太重要的活计,给这些孩子们看拉尔博的西点军校的士兵们,还有我在里屋大柜子上面放着的其他玩具,当然,你得把这些孩子举起来,他们才能看得见。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位是哈里特·沃特菲尔德(Harriet Waterfield)。她的父亲戈登·沃特菲尔德(Gordon Waterfield)正在撰写一本关于他们家族长辈达芙·戈登夫人(Lady Duff Gordon)[8]的传记。这本传记非常有趣,我要将这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推荐给所有没有读过的人。

哈里特当时只有五岁,她对她妈妈说:“你知道么,西尔维亚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把她当成挚友。有一天,我本该在书店里工作,但却跟着她去布隆涅森林里的动物园游玩。那时正是春天,那些动物的幼崽们就在游客的脚下跑来跑去,让人恼火的是,有时候它们还会跳起来,咬掉你大衣上的纽扣,这可是你最好的大衣,你妈妈一再叮嘱你千万别弄坏。等到我们去看大象时,就轻松多了,因为大象不会跳来跳去。哈里特说:“下次我们再来,就直接去看大象。”

有一天,一位穿着白裙子的金黄头发的小女孩和她的父亲一起来到书店,她坐在红色的小圆桌前翻阅儿童读物。这个孩子名叫薇奥兰(Violaine),是诗人克洛岱尔的干女儿,她的名字就是随克洛岱尔的戏剧《小女孩薇奥兰》(La Jeune Fille Violaine)中女主人公的而取的。她的父亲是诗人和大使亨利·霍伯诺(Henri Hoppenot),他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之一。薇奥兰和她的父亲以及母亲海琳娜·霍伯诺(Helene Hoppenot)刚刚从北京回来。

这个小女孩的英语几乎和法语一样好,那天我和她的父亲说话时,她深深地沉浸在凯特·格林纳威(Kate Greenaway)[9]的作品中,等到她长到二十岁时,在反纳粹的抵抗运动中,她变成了最危险的环境里最勇敢的女英雄。

莎士比亚书店的访客中偶尔也会有一些小狗,但我的小狗泰迪对它们的态度并不友善。

说起泰迪,它原来的主人是我的顾客,来自布鲁克林的一位年轻迷人的女士。泰迪是混有杂种血液的硬毛猎犬,是一条特别有魅力的狗。它常常到我的书店来,项圈上的许可证还是在布鲁克林时颁发的,它不许任何人把这许可证取下来。有一天,它的女主人来对我说,虽然她很喜欢泰迪,但是,她无法再继续养它了,她要把泰迪送给我做礼物,并且希望我能接受。我告诉她,我的书店是没有办法让乔伊斯和一条狗共存的。她听后说:那我只能请兽医把泰迪给弄死了。

这样,我只得同意先试着收留泰迪一段时间,我首先得看穆萨是否能接受它,穆萨是阿德里安娜父母亲在乡下的庄园中的那条毛茸茸的牧羊犬,我们经常去那里过周末。说好了这个前提条件后,泰迪的女主人把它的狗链交给我,还有一份详细的养狗说明书。说明书中告诉我它的健康状况,它的饮食(罐头三文鱼居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这让莫尼耶一家大为惊奇),它的行为习惯,她花了许多精力才教会它的那些把戏,还有它能听懂的语言。泰迪会玩的把戏很能逗孩子们开心,如果需要它养家糊口的话,可以在马戏团里为它找份工作。它能踮着脚尖转圈圈;它能四脚朝天躺在地上,直到你数到三;它能用鼻子顶着一根棍子,然后把棍子扔出去,并在落地前又用嘴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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