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五十二章 离去的时刻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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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进化者等阶普遍低下的现阶段,枪械还算得上比较强力的武器。

这一个月的时间里,罗侯除了一些必要的应酬和忙活新店面的事情,全部的精力都用在了修炼之上和外出捕猎妖兽。

有了二阶蜂蜜和能够自动吸收天地元力的特殊体质,罗侯一个月的修炼可以抵普通进化者近一年时间!此刻,罗侯已经是一名三阶顶峰的进化者了,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冲击四阶的境界!

而聚居地最高修为的进化者还是程启义,原本就是三阶顶峰的他在收复渭阳一战之后,顺利的突破至四阶,成为了聚居地唯一一人。

这一个月里,原野之中的低阶妖兽们算是倒了大霉,被罗侯带着自己的四头灵宠猎杀了很大一批,收获自然是丰盛的。

四阶红晶收获了近50枚,三阶的橙晶则有200余枚,二阶黄晶也收获了近500枚。

由于储物空间有限,罗侯照例只是剥下了这些妖兽最值钱的皮毛,剩下的部分除了喂食自己的三头灵宠,也带了一些回到聚居地,作为新店面的食材来源。

罗侯的四头灵宠,此时也有了些改变。

可以通过进食元晶来进化的豹子,如今也快要突破到四阶的境界,战力堪比四阶妖兽。另三头不能进化的灵宠罗侯只保留了那头可以骑乘的青狼,两只体型庞大的三四阶丧尸都被罗侯舍弃,现在全部换成了四阶的青狼。

在地形复杂的野外,体型太过庞大的丧尸灵宠远远不如妖兽来的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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