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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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前,我还在河里寻死来着。

你真想这么干,安迪?这个问题没多久就会冒出来一次,令我浑身如遭重击。有时,它以我自己的声音出现,有时则以我某个兄弟的声音出现:马丁的声音会满带嘲讽,而约翰的尽管多了些关心,却也不无惊诧。空气中有一丝异样。我穿过村寨西北方向的树丛,朝河边的空旷处走去,离伦敦又近了几步,仅仅几步。妈妈,你还好吗?妈妈,永别了!妈妈,我很爱你,真的,在你把我从地球另外那该死的半边赶走之前。我不能确定自己是否还在吸入氧气。我感觉不到自己的舌头。什么?他连舌头都感觉不到?我甚至能听到马丁朝约翰大喊的声音,他的嗓门和当年我们家的厨师玛丽一样大。约翰笑得没法搭腔。那些石头也变得奇怪起来,它们蹭着我的大腿,发出清晰的啪嗒啪嗒的响声。于是,我的兄弟们又开始嘲笑起我那件亚麻布夹克来。那是父亲的,上面还有鸡蛋的印渍,这件事马丁肯定还记得。我把衣服上的污渍指给他看,他马上说,这衣服他穿着挺合身,不是吗,安迪?我吃力地拍打身旁茂密的灌木丛,试图辟出一条路来。而我的两个兄弟则在我身后夸张地模仿我的动作。约翰一边学还一边对马丁说,别逗他了,他的尿都快笑出来了。泰凯特的一个儿子就是在我现在这个位置被毒蛇咬了。他很快就死了,呼吸系统完全停止了运转。有些家伙就是这么走运,嗯?马丁说。有趣的是,当你已经拿定了主意,痛苦便会离你而去,它会藏起来。像蜡一样长期缠在我心头的那种感觉不见了。我现在感觉格外愉快,我的幽默感也回来了。我甚至觉得我的兄弟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离我更近,仿佛他们马上会真的再次开口说话。也许所有自杀最终都是幸福的。也许在最后一刻,你会意识到,自打你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在所有事情之中,最最重要的就是死去。死是预先为我们每个人安排好的宿命,我们迟早会被带到那里去,谁也无法无限期地躲开它。即使是我那早已故去的父亲,也不得不同意这点。马丁去皮卡迪利时也是这么想的吗?反正我一直都这么觉得,他不是走,不是跑,而是庄严地迎上去的,就像约翰迎向那场吞噬了他的战争那样。还有那把枪,被他从口袋里掏出来,然后举到耳边。不是太阳穴,而是耳朵。不知何故,他们特意强调了这一点,似乎他原本只打算不再听下去,而不是不再活下去。不知道枪身碰到他的皮肤没有?不知道他有没有略微停顿一下,感觉金属的那股冰凉?还是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当时他是不是在笑?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见到马丁笑。对马丁来说,没有什么事是格外严肃的。一个年轻人在皮卡迪利拿枪对着自己的耳朵,这种事当然也不例外。这也正是校长过来把我从法语课上叫出去,通知我这件事的时候,我会感到那么困惑的原因。马丁为什么单单在这件事上那么严肃呢?他就不能换别的事来较真吗?我感觉绝望重新降临,那是一种精神上的窒息感。假如跟我同办公室的老普劳尔听说了我自杀的消息,也会生出和我当时在校长办公室里相同的感受:一边盯着外面窗台上的羊齿蕨,一边怀疑马丁不可能会这么认真。而普劳尔,他可能连该笑还是该哭都不知道。该死的班克森不在了,他投河自尽了,普劳尔只会在走廊里语无伦次地对着麦克斯利和海宁不住地念叨。然后,肯定会有人笑出声来。他们怎么可能不笑呢?但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再回去,不能再独自回到那个满是蚊子的房间里。如果我刚才没朝河边拐过来(从那些和盘子一样大的鲜绿的树叶的缝隙间,我已经能隐隐看到河水了),我会一直朝前走,最终走到派贝部落去。我还从没遇到过这个部落的人。那儿有一半的人因为不遵守新颁布的法令被关进了监狱。

我继续往河边走。我使劲儿咬了咬自己的舌头,再使点劲儿。连血都咬出来了,可我还是感觉不到它,它就像块金属,而非人体器官。我径直走进河中。是的,动作极其连贯,就像从口袋里掏出枪,举到耳边,砰的一声。河水很暖和,我身上那件亚麻布夹克没漂起来。它重重地垂着,紧贴在我身上。我听到身后有动静,也许是鳄鱼。今天是我头一次不怕它们。被鳄鱼吃掉总比在皮卡迪利广场拿枪轰自己的头要强。对基奥纳部落的人而言,鳄鱼是神圣的。也许,我将因此成为他们部落神话的一部分:一个郁郁寡欢的白种人变成了鳄鱼。我往水里沉了下去。那一刻我的心情并不平静,却也不悲伤。不凑巧的是,我生来就擅长屏住呼吸。马丁、约翰和我当年常常相互比试。我是我们三个人中年纪最小的那个,肺却长得最大,我能一直憋到快要昏厥才罢休,他们俩觉得非常好笑。安迪,你有点像“昏倒羊1”,父亲以前常这么说。

我刚呛了一口水,他们就把我一把揪起,揪得又快又狠。我的身体再次回到空气中,但我仍然无法呼吸。他们两人伸出胳膊架起我的肩膀,把我拖回到岸上。他们将我的身子翻过去,像做西米煎饼似的在我背上一阵猛拍,然后才把我从地上拉起来重新扶稳。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一直在用他们的语言教训我。他们发现了我口袋里那些石头,马上把它们掏出来。那两个人身上已经快干了,因为除了系在腰间的一根绳子外,他们身无寸缕,而我身上还穿着湿漉漉的衣服。他们把我口袋里那些石头码在沙滩上,然后改用基奥纳语跟我聊了起来。他们那口基奥纳语比我的还糟。他们解释说,他们知道我是泰凯特的朋友,从南垓来。他们说,那些石头很漂亮,但也很危险。即使想要收集,下水游泳之前也得把石头留在岸上。而且,不能穿着衣服下水,那同样很危险。还有,不要一个人下水。一个人行动早晚会出事。他们还问我知不知道回去的路怎么走。他们的话严厉而简洁。

“好了,”我告诉他们,“我没事了。”

“我们不能再往前走了。”

“没关系。”

我开始往回走。我能听到他们跟在我身后,也在往河的上游走。他们在交谈,说得又快又响,他们讲的是派贝部落的语言。我听懂了其中一个词,taiku,在基奥纳语里是“石头”的意思。其中一个人说了一遍,接着另一个人也说了一遍,声音更大。然后两人一阵大笑,是那种乐得肚皮发颤的笑。战争爆发之前,英国人也经常那样笑。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

看样子,我命中注定要活过这个圣诞节了。于是,我收拾行囊,跑到设在安戈拉姆的行署,和那帮醉鬼一起过节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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