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四记 山城走卒:娶妾记 (第2/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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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妈妈说,你是我的亲爸爸呀!”这个女子说出了一个十分重大的理由。

他既然看中了一个女子,垂涎欲滴,哪里听得进这种莫须有的理由。他下了严厉的命令:

“胡说!给我弄进公馆去!”

他的卫队长不由分说,把这个女子装上汽车拉走了。这位军阀大人和据称是他的庶出的女儿回到公馆去干了些什么,就不用再说了。

“入话”就说到这里。

为什么说这样一个“入话”?有道理,且听我下面慢慢摆来。

且说民国十七年间,上海某街平康里有一个破落子弟名叫王康才,他家过去也还算薄有家产,在附近县里有三二十亩薄田,在平康里有几间街房出租,日子本来过得去。谁知他的父亲生来不务正业,好吃懒做。平日结交几个浮浪子弟,抽鸦片烟,进出赌窟,还寻花问柳,染上了花柳病,真是烟酒嫖赌占全了。不几年就把田产荡尽,只剩几间街房收租过日子,那光景一天天眼见支撑不下去了。大概他也算完成了他到人间来的历史使命吧,到底把家产吃尽喝光了,才离开人世。他的儿子王康才,把老人的丧事办完,几间街房早出手了。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人,怎么过呢?上海是十里洋场,大地方,只要肯动脑筋,随便怎么“打秋风”,还是可以过日子的。于是王康才便在十字街头,施展出他爸爸祖传的手段,居然混了下来,还不错哩。你看他那一身打扮。穿着上海滩上那种掌红吃黑人物的服装,短打扮,宽大衣袖还卷过一个白边来。走起路来一摇三摆。挨着他走的人要自觉地和他保持一段距离,作为他的肩头摇摆的空间。一看他那张牙舞爪的样子,一定是学过几手,有点拳足功夫的,谁敢不让他几分。他打扮得油头粉面,长得相当标致,活像上海的一个“小开”模样。

这也算遇缘吧,就像我们通常听说的古书上摆的一样。有一回,他和几个兄弟伙去城隍庙“白相”(就是闲逛的意思),在一个僻静的处所,看到两个小瘪三在欺侮一个女学生。他就学起古代义侠的风格来,挺身而出,打抱不平,把那两个小流氓打跑了。并且救人要救到底,他勇敢地护送这个女子回了家。那家人姓吴,是一个小康之家,有个铺面,做小本买卖,家里就只这么一个闺女,名叫吴淑芳。吴家对王康才的义侠行为大为感激,从此就有些往来。后来他请人从中撮合,入赘到吴家去,做起上门女婿来。他在这个小店里守了两年,学会了做生意买卖,日子过得不错。

不过他觉得总不是个长进的地方,想向高枝上爬。这时国民党中央军官学校正在招生,他决定从枪杆子上去图个上进,就去投考中央军校。他考上以后,去南京学习“剿匪救国”的本事。一年毕业,挂上少尉的头衔,送到江西和共产党打仗去,干起“攘外必先安内”的伟大事业来。在开拔以前,他特地回上海去和家里人告别,住了半个月。他在江西打仗,算不得冲锋陷阵的猛将,可也并不落后于那些临阵脱逃的人。因此许多同学被打死了,做了“烈士”,他却不几年工夫,由少尉而中尉,而上尉,爬了上去,当起连长来了。

一混就到了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爆发了,上海一下打起仗来。他虽说写过信回去,叫他老婆逃难到大后方去,但是上海一下就沦陷了,他的老婆下落不明。他是属于中央军的嫡系精锐部队,正因为这样,才叫他们担负着“特别任务”,所以没有开到前方去打仗。他们的任务就是维持经济秩序和缉拿走私。谁不知道“维持”就是“把持”,缉拿走私,就是垄断走私?他作为一个连长,沾的光不少。何况他在上海也曾敲过几年算盘,做买卖的办法比别人还精明一些。从此他的腰包就膨胀起来,身体也跟着膨胀起来,头脑自然也相适应地膨胀起来了,发财的欲望自然更是大大地膨胀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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