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忘情 (第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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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想知道家乡的消息,可我真答不出什么来,在这儿我是个外乡人。我会和图书馆还有旅馆里的人聊天。旅馆里的旅行推销员都爱聊自己的买卖(只要能拿到货,生意就很火),偶尔聊聊病情,要么大谈战事。小道消息满天飞,那些道听途说的高见又可气又可笑。这儿我就不花力气写了,因为检查员读到的话,这信一定会化为碎片。

你问我怎么会来这里,其实没什么故事可讲。我父母双亡。父亲过去在多伦多伊顿百货店的家具部,他死后母亲去了那家店的织品部。我自己也在书店部干了一阵子。你可以说,“伊顿”就是我家的“杜德工厂”。我从贾维斯学院毕业。我得过一种病,在医院里住了好一阵子,不过现在已无大碍。过去读书的时间很多,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托马斯·哈代。有人批评他的作品太灰暗,但我觉得很忠于现实生活。还有就是薇拉·凯瑟。我只是碰巧来到这个镇子,听到图书管理员的讣闻,心想没准可以接手这份工作。

真不错今天能收到你的信。我正准备出院,信能不能转寄到新驻地就很难说了。很高兴我的信没被你笑话。

如果你碰巧遇上我父亲或别的什么人,别提我们通信的事。这和别人没关系,我知道很多人会笑话我给图书管理员写信,就像人们当初笑话我去图书馆。干吗给他们添乐子?

真高兴可以离开这里。身边是走不了路、永失光明的伙计们,一群将要离群索居的人。比起他们,我实在够幸运的了。

你问我住在卡斯泰尔斯的什么地方。说起来真是再普通不过的小地方。你知道维尼格山吗?弗劳尔斯街拐弯,右手边最后一栋就是,过去它刷的是黄漆。我父亲种土豆,至少原来是种的。过去我常装上一手推车土豆,满镇子叫卖。卖完一车,我就攒下一枚五分镍币。

你提到最喜欢的作家。过去我爱读赞恩·格雷[2],后来兴趣从虚构文学转向了历史和游记。有时我会啃些硬骨头,哪怕不适合我,也能读出些名堂。我提到过的H. G.威尔斯算一个,还有写宗教题材的罗伯特·英格索尔[3]。他们都让我深思。如果你是虔诚的教徒,希望没有冒犯到你。

有一天我去图书馆,是个星期六的下午,正巧看到你打开门锁,一盏一盏地开灯。那时天色很暗,外面还下着雨。你没戴帽子,也没带伞,头发淋湿了。你取下发夹,松开了头发。冒昧地问一句,你还留着那时的长发吗?还是剪短了?你走到取暖器前停住脚步,甩了甩头发,水滴溅落在上面,发出“吱吱”声,就像平底锅上的油脂。我坐在一边,读着伦敦[4]《新闻画报》上有关大战的文章。我们相视一笑。(这可不是说你的头发油腻!)

我没剪短发,虽然时常想剪。

虚荣还是懒惰?我自己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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