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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囫囵大叫了起来:“你你你……你还乱翻我们公子马上的包袱?” “好奇嘛,放心,里面的贺礼什么的我可丝毫未动。喏,还你!”青衫少年轻轻一弹,那帖子便似长了眼睛般平平朝叶琪枫飞来,不偏不倚落在他手上。 叶琪枫接着那张请帖,哭笑不得。 偏那青衫少年又说道:“谢谢叶公子借马给我,让我逃过一劫。为了报答你,小弟请你吃顿饭,如何?” “谢了,我们公子才不会和淫贼一起吃饭!”囫囵一把抢过他手中的缰绳,无论如何,先把公子的马拿回来要紧。 “淫贼?”青衫少年失笑,“淫贼……还是第一次被人当做淫贼呢。” “难道不是?我们都知道啦,因为你偷看什么七姑娘的洗澡,所以才被那伙野蛮人追杀的,还拖累我们,真是不象话。公子我们走吧,少跟这种人罗嗦!”囫囵牵着马转身回到公子身边。 青衫少年也不生气,依旧笑嘻嘻的,眸中神采奕奕,比第一次相见时更是璀璨夺目。 叶琪枫见到那样的一双眼睛,不知道怎么的,心跳加快,浑身觉得不对劲。 “囫囵,天色不早,找个店住下吧。” “是,公子。”囫囵绕开那青衫少年,走进客栈说了几句,立刻有店伙计出来招呼。 叶琪枫下马,将马交给伙计带走,举步朝门内走去时,见到少年那双灿晶晶的眼睛,心又是猛跳了几下,那种不祥的预感更浓了。当下低着头避开他快步往里走。 “公子,这边!”一楼靠东窗的桌旁,囫囵已先点好了菜。叶琪枫走过去刚坐下,身边一道风来,对面位置上多了个人。 “喂喂喂,我们都不计较你抢我们的马,推我们公子下马害他流血了,你怎么还跟着我们?” 青衫少年笑道:“别这么小气嘛,我们这样子相识也算有缘了对不对?一起吃顿饭不会死人的,这顿就让小弟做东吧。” 囫囵哀嚎:“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么厚脸皮的人?”他的声音却被众人的躁动所淹没。 叶琪枫转头顺着众人的目光看过去,见客栈门口,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两个人。 左边的是个高大男子,穿一件宝蓝长袍,双眉飞扬间颇具冷傲之态,气势十足。这倒也罢了,右边那个却是不折不扣的绝色美女,素白的衣衫,漆黑长发,全身上下没有一丝装饰,眼睛凉凉如玉,直教人看得心都揪了起来。 这二人虽然外形出色,但给叶琪枫的震撼反不及迦二爷,因此他只看了一眼便转回头来,倒是坐在对面的青衫少年恶习不敢,色眯眯的盯着那白衣美女,口中喃喃赞道:“这样冷冰冰的美人,却原来也可以这般惑人……不过也是,这样的拒人千里,反而令人更想亲近……” 叶琪枫想了一想,自怀中取出块方帕,递到少年面前。 “干吗?” “你的口水流下来了,擦擦吧。” 青衫少年先是怔,后又转而为笑,他一笑,叶琪枫就心慌。那笑容太过诡秘,滋生着不祥的气息。 “食色性也,没办法,我一见美女就没有抵抗能力。”大大方方的接过帕子在嘴边轻拭几下,如此一来,反而轮到叶琪枫没辙。 他自小在舞柳城长大,虽然被保护的很好,但形形色色的人也算见过不少,可这少年却实在令他大开眼界,竟然能把那么卑鄙的事情做得那么理所当然,即无赖又可爱。真是…… 青衫少年擦完嘴后将帕子收入怀中,这么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让叶琪枫的心又跳了几下。 “真是巧了,随歌世子竟然也赶在今天到了这平安镇,不过他怎的把季玲珑也带了来?难道真如外界传闻,他到哪都带着这个侍婢,离不开她么?” 叶琪枫一惊:“你说什么?” 青衫少年眯眼而笑:“怎么叶公子考试前都不做准备的吗?这次钱家名义上是为钱老夫人祝寿,其实就是为三小姐选女婿。与你一起入围的还有其他四位公子,你就不事先调查一下他们的底细,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吗?” 见叶琪枫呆住了,少年又是诡异的笑笑:“不过没关系,我很大方的,愿意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你。这个男的就是你的竞争对手之一,北静王世子随歌。今年二十七岁,熟读兵法,骁勇无双。此人生性狂放冷傲,很难亲近。那女子是他的贴身侍婢,此女极为聪慧,博文强记,玲珑之名,便是他亲自为她取的。只是不知竟是如此美丽,当可称得上是才貌双全了。有这么个美人在身边朝暮相处,日久生情……啧啧啧,我好象已经看到了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 这下不只叶琪枫愣住,囫囵也愣住了。 “你是谁?”主仆两人同时问道。 青衫少年不知从哪摸出把扇子,唰的一下展开,扇上一枝海棠斜斜而开,旁边落款——“卞胥”。 卞胥! 他就是卞胥? 五位入围者中唯一一个名不见经传默默无闻的候选人。 “很惊讶?哈!”卞胥很是洋洋得意的摇着扇子,“这也没错,谁叫本公子英俊倜傥,貌比潘安,才高八斗,见闻广博,玩世不恭……” 主仆俩极有默契的对视一眼,双双起身,唤来伙计领他们去客房,能离这人多远便走多远。惹不起,躲的起。 卞胥目送二人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脸上的得意之色慢慢隐去。他合上扇子,轻叩桌面,沉吟道:“风七少已在京都,柳舒眉未见人影,随歌携美同行,叶琪枫纯善可欺……有趣,有趣,这事情,越来越有趣了。如果不弄个清楚明白,我怎么对得起自己?”一念至此,眸中笑意忽现,他长身而起,穿过大堂走向后院。 这家平安客栈是平安镇里唯一一家客栈,原本还有几家和它并存的客栈都经营不过它而纷纷倒闭,走出后门遍可见桃花烂漫,这四月时光,春景无边。数间精美干净的客舍就在桃林掩映中俏然而立,布局优雅,价钱公道,也莫怪能够独领风骚。 卞胥眼珠一转,朝西北角的屋子走了过去,离屋一丈开外,却又停步。四下观望见左右无人,便纵身跃起,如只鸟儿般轻滑过去,脚尖一勾,攀住檐头,整个人倒挂着朝窗缝隙里张望。 屋中寂寂,穿宝蓝袍的随歌背对他坐在桌边,手中奋笔疾书,不知在写些什么东西。而那白衣美女季玲珑则坐在一张小椅上,静静的看着自己的手指,目光仿佛痴了。 卞胥皱了皱眉,心中暗骂:这两个是木头人,怎的半句话都不说?你们不说话,我还有什么好戏可瞧? 等得快不耐烦时,随歌终于搁下笔站了起来,他一站起,季玲珑也跟着站起。 “这封信……”说了三个字,欲言又止。那么冷傲的一个人,脸上露出疑虑之色时,便让人觉得说不出的古怪。 季玲珑瞧了一眼信笺上的字,扬起唇角淡淡一笑:“世子要我送信去七迷岛?” “兹事体大,非你亲自前往不可。” 窗外的卞胥听了暗暗好笑:七迷岛远在东海,这美女一去,怕是十天半月回不来了。嗯,将她支走,可是为了方便自己参加钱老夫人的挑婿大会?随歌啊随歌,没想到你竟是打的这种算盘。 但那季玲珑却依旧一脸平静,接过信笺道:“好,我这就出发。” “等等!”随歌唤住她,过了好一会儿才又说道,“今天太晚了,你明天再走罢。” 季玲珑抬头看他,两人目光相对,一时间静寂无声。 真是婆妈!卞胥啐了一口。就在这时,忽有风声而来,膝上似被某物击中,乍然一痛。那腿便不由自主得颤了一下,磕在瓦上,发出“喀”的一声轻响。 糟了!他脸色大变,双手推檐,借力迅速滑开,就听窗内传来叱声:“谁?” 行迹已露,逃命要紧!当下脚下不停,借桃树四下拐绕,匆匆离开。最后逃到客栈后院墙脚处,正想跳墙出去时,一声音悠悠的从树下传出:“这就想走了么?听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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