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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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其他人在上帝、神或者鳄鱼的陪伴下长大时,我则是在科学的氛围中长大的。

假如你瞄准地球仪上的新几内亚使劲儿射出一箭,箭头很可能会从地球仪另一边一个叫格兰切斯特的地方穿出来。这个小镇在英国剑桥的郊区。我自幼在一座名为赫姆斯利的宅子里长大。班克森家族的科学家们在这座宅子里前后住了三代了。那里每张桌子、每只抽屉、每个壁橱,无不带有科学的痕迹:有小望远镜、试管、指秤、袖珍放大镜、寸镜、指南针、铜质望远镜,还有一盒盒的显微镜玻璃载片、固定昆虫标本用的针、异质晶簇、化石、骨骼、牙齿、石化的木头、镶在框里的甲虫和蝴蝶,以及数以千计的零散的昆虫残骸,只要轻轻一碰,它们就会变成粉末。

我父亲在剑桥的圣约翰学院读了动物学,后来不出众人所料成了那儿的研究员和理事。他和我母亲于一八九七年相识,当年六月便结了婚,膝下有三个儿子,依次相差三岁:约翰、马丁和我。

我父亲留着大胡子,胡子后面总藏着浅浅的微笑。我要到长大以后才会懂他的那些幽默,可那时候他的幽默感已经没了。在那之前,他每句话我都当真,他因此常常被我逗得乐不可支。在我整个童年时期,他一直都对鸡蛋很着迷。他最初是把它们拿到外婆屋里去孵化,后来外婆不让了,他又把它们挪到外面的仓库棚里。等到快孵出来时,他会把鸡蛋一个个拿起来,在上面写明是哪一栏哪只鸡在哪一天所下,然后把蛋壳剥掉,仔细研究里面的胚胎。他还养过老鼠、鸽子、豚鼠、山羊,还有兔子;为了研究,他还自己种过金鱼草和豌豆。对孟德尔的热爱和痴迷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认为达尔文的理论存在缺陷,因为对于表型如何从一代传到下一代,必须有个合理的解释。就连达尔文本人也这么认为。他还从波或振动的图像中悟到了基因的概念。他一生中从事过的职业更是五花八门,有的令人不屑,有的却又像英雄一样为人景仰。所有这些都是拜他的好奇心和骨子里勤学好问的天性所赐。他是科学的信徒,他要为所有疑问找到答案,他希望他的儿子也成为那样的信徒。

一九三一年刚到新几内亚的时候,我才二十七岁。那时,我们家已经只剩下我母亲和我了。对我来说,母亲已成了一个巨大的心理负担,她需要人关心,可又专横跋扈,就像只剩下一个臣民的暴君,不知道自己该索取什么,该付出什么。以前的她可不是这样。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她温柔、甜美,还很年轻,尽管我是我们三兄弟中最小的一个。我记得,无论什么情况她都对我们的父亲言听计从,每件事都让他拿主意,对我们几个男孩提出的问题和请求,即使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她也不会擅自应允:我们能把关在罐子里的蜘蛛带进房间吗?我们能把果酱抹在石头上,看那些寄生蚁是如何驱赶别的蚂蚁,把果酱搬走的吗?我和她之间有种特殊的感情,因为她不想让我长大,而我也正好不想长大。因为我的两个哥哥没让我看出长大是件多好的事。约翰对父亲的话百依百顺,而马丁却几乎一句也不听。在我看来,这两条路的前景都不怎么光明。所以,我也就乐得继续赖在母亲膝前了。

我童年第一段比较难忘的记忆是一九一〇年夏天我们去看望我父亲的妹妹多蒂姑姑时的情景。我们有好几个尚未出嫁的姑姑,她只是其中之一,也是对我来说最有趣的一个。她有一套精美的甲虫收藏,全都拿针固定好,装上边框,还用她工整的铜版体书写了标记。成版成版的甲虫,全摆在丝绒上。别的女人有珠宝首饰;多蒂姑姑则有每一种颜色和形状的甲虫,全都是从离她家十六公里的新森林里搜集来的。每天我们都会和她一起,穿上胶靴,手里提的桶子互相磕碰着,到新森林去。那里的一口池塘是她最喜欢的地方,得走上将近一小时才能到。到了之后,她会第一个径直走进池塘。有时,里面的泥比她的雨靴还深。好几次,我们三兄弟得排成一行,手拉着手把她给拽出来——我当然会站在末尾的干燥地带。我们笑得前仰后合,早已失去拽她的力气,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但多蒂姑姑会坚持玩下去,她会装出一副陷进泥里正在往下沉的样子,然后叫我们慢慢把她拽上来,再从池塘里拖出去。她的网兜总能逮住一些最让人着迷的生物,比如黄条蟾蜍、凤头蝾螈和燕尾蝶什么的。我们中间只有约翰才能偶尔跟她比试,因为要论一铲一铲地从水里往外捞蝌蚪,约翰比马丁和我都要耐心得多。所以每当想起约翰,我脑海中闪现的总会是这样一幅画面:七月炎热的一天,十二岁的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新森林里的那口池塘,天气酷热难当,蚊虫嗡嗡乱飞,他一手拎着个桶子,一手拿着网兜,目光在雾蒙蒙的水面上搜索。他死后,我们收到一封他战友的来信。信中说,约翰把战争当成一次很棒的长期野外考察。“我不是说他精神不集中,相反,他很专注,这点我相信他的指挥官也会同意。他是个非常勇敢和细心的士兵。不过,他的战友常常因为要在三米深的壕沟里栖身而叫苦不迭,他却时不时会发出一阵欢呼,要么是因为找到了一块上新世软体动物的化石,要么是发现刚从头顶飞过去的那只猎鹰是个稀有物种。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热情,却早早地告别了这个世界,告别了我们,我敢肯定他去了他该去的地方,他回家了。”我母亲对这封信并不领情,因为照信上说的,约翰的身体在比利时的一片原野上被炸得粉碎是命该如此。可我却从中找寻到了一丝慰藉。约翰死后,能给我带来安慰的东西实在是少之又少。如今既然让我碰上,我还是不放过的好。

约翰是我们当中最有希望让父亲夙愿得偿的一个。他是个热忱的自然主义者。十五岁的时候,他就因鉴别出了一种极其稀有的毛虫而登上了《昆虫学家名录》。在查特豪斯公学的最后一年,他拿到了生物学奖。如果不是战争让他的人生轨迹受到了干扰,接下来他很可能会成为班克森家族第四位剑桥导师。至少我们家人都这么认为。父亲本应从约翰身上得到些安慰,而马丁则可以去干自己想干的事。可约翰却不愿伤害他研究的那些生物,对鸡蛋、豌豆、细胞,还有当时人们津津乐道的胚质,他并不感兴趣。真正让他感兴趣的是甲壳虫身上长着三个关节的腿,以及繁殖期过后野鸭会换上暗淡无光的羽毛。他最想要的是到户外去摸爬滚打。没必要再对约翰发牢骚了。他已经不在了,他的潜力,以及他从罗西耶尔的战壕的硬土壁上挖出化石后发出的欢呼声,也都一去不复返了。

为了安慰父亲,缓解约翰的死给父亲带来的伤痛,马丁开始试着攻读生物学、动物学和有机化学。而诗歌和剧本之类,他只在闲暇时才偷偷碰上一碰。可他却成绩不佳,甚至差得可怜,最后他不得不跟父亲实话实说。他真正感兴趣的是文学创作。父亲自己也嗜书如命,酷爱艺术。他带我们去大英博物馆和泰特美术馆。在我们年幼的时候,他常常在晚上给我们朗诵布莱克和丁尼生的诗歌。然而他并不认为普通人能创造出艺术来。艺术与众不同,它是一种变异。它并不基于人们的意愿而产生。他觉得,一个人,一个资质平平的普通人,无论他在艺术上花多少时间都无济于事。而科学却不一样,科学需要一大批受过教育的人。即使是资质和受教育程度一般的人,也能在科学领域找到立足之地,推开挡在知识周围的藩篱。科学需要不世出的天才,同时也需要一大批普通士兵。他的这一信念坚如磐石,任谁都难以撼动。在约翰死后的短短三年中,马丁和父亲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并不都清楚。我一直在外面念书,先是在瓦尔登公学,然后是查特豪斯。但我相信他们俩互相写过很多信。“你父亲又收到马丁的信了。”母亲在给我的信中常常会提这么一句。她没多讲,可那句话意味着马丁的信又一次让父亲大为光火,所以他让母亲给我写信,显得他很忙,有事脱不开身。母亲从来只会跟父亲站在一边,即使在父亲死后也是如此。尽管这样,对他们父子间的这场争论她也越来越感到厌烦。

我在寄宿学校那些年曾多次遭遇死讯。十二岁那年,我在拉丁语课堂上获悉了约翰的死讯。当时,学校里有很多小孩都接到了他们兄弟战死的消息,校方最后都懒得把人叫出教室再告知了。你会收到一张字条,是用副校长专用的黄色信纸写的。字条上说,如果需要,你可以离开教室。但即使是我们当中意志最为脆弱的人,都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自己的软弱。所以我留在了课堂上,老师在继续讲课,同学们仍在自顾自地低头忙碌,没有谁哪怕看我一眼。那种时候你并不想哭,至少一开始不想。你的感觉更像是身上被浇了乙醇,就是我们在家里用来麻醉昆虫的那种东西。要到晚上你才会哭,因为身边其他人全都在哭,整屋整屋失去了兄弟的孩子们在黑暗中哭泣。“眼泪不是流不尽的,我们的已经流干了。”在所有战争诗人的作品中,这是我最为钟爱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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