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上卷 第一章 著名贵族唐吉诃德的品性与行为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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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他理性已尽失。他产生了一个世界上所有疯子都不曾有过的怪诞想法,自己倒认为既合适又有必要,既可以提高自己的声望,还可以报效他的国家。他要做个游侠骑士,带着他的甲胄和马走遍世界,八方征险,实施他在小说里看到的游侠骑士所做的一切,赴汤蹈火,报尽天下仇,而后留芳千古。可怜的他已经在想象靠自己双臂的力量,起码得统治特拉彼松达帝国。想到这些,他心中陶然,而且从中体验到了一种奇特的快感,于是他立即将愿望付诸行动。他首先做的就是清洗他的曾祖父留下的甲胄。甲胄长年不用,被遗忘在一个角落里,已经生锈发霉。他把甲胄洗干净,尽可能地拾掇好,可是他发现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没有完整的头盔,只有一个简单的顶盔。不过,他可以设法补救。他用纸壳做了半个头盔接在顶盔上,看起来像个完整的头盔。为了试试头盔是否结实,是否能够抵御刀击,他拔剑扎了两下。结果,刚在一个地方扎了一下,他一星期的成果就毁坏了。看到这么容易就把它弄碎了,他颇感不快。他又做了一个头盔。为了保证头蓝不会再次被毁坏,他在里面装了几根铁棍。他对自己的头盔感到满意,不愿意再做试验,就当它是个完美的头盔。

然后,他去看马。虽然那马的蹄裂好比一个雷阿尔①,毛病比戈内拉②那匹皮包骨头的马毛病还多,他还是觉得,无论亚历山大的骏马布塞法洛还是熙德的骏马巴别卡,都不能与之相比。

①此句为双关语。“蹄裂”的原文又是一种辅币夸尔托。一个雷阿尔等于八个夸尔托。

②戈内拉是意大利的滑稽家,有一匹瘦马。

他用了四天时间给马起名。因为(据他自言自语),像他这样有名望、心地善良的骑士的马没有个赫赫大名就太不像话了。他要给马起个名字,让人知道,在他成为游侠之前它的声名,后来又怎么样。主人地位变,马名随之改,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得起个鼎鼎煊赫、如雷贯耳的名字,才能与他的新品第、新行当相匹配。他造了很多名字,都不行,再补充,又去掉。最后,凭记忆加想象,才选定叫罗西南多。他觉得这个名字高雅、响亮,表示在此之前,它是一匹瘦马,而今却在世界上首屈一指①。

①按照原文发音,罗西南多为“瘦马”和“第一”的合音。

给马起了个称心如意的名字之后,他又想给自己起个名字。这又想了八天,最后才想起叫唐吉诃德。前面谈到,这个真实故事的作者认为他肯定叫基哈达,而不是像别人说的那样叫克萨达。不过,想到勇敢的阿马迪斯不满足于叫阿马迪斯,还要把王国和家乡的名字加上,为故里增光,叫高卢的阿马迪斯,这位优秀的骑士也想把老家的名字加在自己的名字上,就叫曼查的唐吉诃德。他觉得这样既可以表明自己的籍贯,还可以为故乡带来荣耀。

洗净了甲胄,把顶盔做成了头盔,又为马和自己起了名字,他想,就差一个恋人了。没有爱情的游侠骑士就好像一棵树无叶无果,一个躯体没有灵魂。他自语道:“假如我倒霉或走运,在什么地方碰到某个巨人,这对游侠骑士是常有的事,我就一下子把他打翻在地或拦腰斩断,或者最终把他战胜,降伏了他。我让他去见一个人难道不好吗?我让他进门跪倒在我漂亮的夫人面前,低声下气地说:‘夫人,我是巨人卡拉库利安布罗,是马林德拉尼亚岛的领主。绝代骑士曼查的唐吉诃德以非凡的技艺将我打败了,并且命令我到您这儿来,听候您的吩咐。’”哦,一想到这段话,我们的优秀骑士多得意呀,尤其是当他找到了他可以赋予恋人芳名的对象时,他更得意了。原来,据说他爱上了附近一位漂亮的农村姑娘。他一直爱着那位姑娘,虽然他明白,那位姑娘从不知道也从未意识到这件事。她叫阿尔东萨·洛伦索。他认为,把这位姑娘作为想象中的恋人是合适的。他要为她起个名字,既不次于自己的名字,又接近公主和贵夫人的名字。她出生在托博索,那就叫“托博索的杜尔西内亚”吧。他觉得这个名字同他给自己和其他东西起的名字一样悦耳、美妙、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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