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十四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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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的人们所希望于王举人的,是当敌人进城的时候,他会关起大门,在书房里上吊,或是一把火连人带房全烧净。至不济,他们想,他也会偷偷逃出城去,受点流离之苦。他是读书人,应当有点气节。在他们想,刘二狗给敌人作事,是在情理之中,因为他本来是一条狗。王举人不是刘二狗,他一定会在这“国乱显忠臣”的时节,证明他活着死去都无负于大家的钦崇爱戴。

可是,他附了逆。文城的人们恨他比恨刘二狗还厉害:他们不敢希望狗变成人,而绝对不去希望人变成狗。

事实上,举人公的心里并不十分舒服。他并不希望因给敌人作事,而得到更多的金钱与好处,他只希望能保住他原有的财产。圣贤们都有理想,而理想是无可避免的包括着牺牲。

他不愿意牺牲他的家产,因为田地房屋不全是他自己挣来的,而大部分是前辈留下的,他以为,他须对得住祖先,对得住祖先不也是圣贤们所乐于主张的么?一个走离开大道的人,会立在小径上看看眼前的风物;明知走错,却以看到一点新的风景自慰;王举人须象这样,明知得罪了圣贤,可是还希望圣贤会原谅他。

他以为,敌人的请他出山,不过是“利用”他而已,他并不希望得到什么实权,他晓得自己已经衰老,精神体力,都已不够支持独当一面的“差事”。他不能不自傲——到底是举人公啊!假若没有这个功名,当这改朝换代的时候,他用什么来保护自己和自己的财产呢?

假若他不是举人公,他还不是被敌人随便的杀了,象上街的野狗似的么?他的小黑眼珠发出含着笑的光来。同时,他以为,敌人只须利用他的名望,而不来打扰他,他就可以坐在屋中,温一温《东莱博议》,吸几袋黄烟,以遣余年,保全住性命,家族,财产,与《东莱博议》,于愿足矣。至多,至多,他想,也不过在端阳和中秋请两桌客,把日本的官长请来喝喝酒,也就算了。

万没料到,敌人是那么罗嗦,那么好事,那么认真,他们一天到晚来找他议事,使他绝对没有温读《东莱博议》的工夫。一切的规章,命令,公文,他都须签盖,若只是签名盖章也就还简单;不,他们还教他发表意见。他根本没意见。当他年富力强作官的时候,对上司他只有点头称是;对属下他只须端着水烟袋发个极简单的命令。他不会发表意见。连作文章的时候,他也没有意见,而只有抄袭——把前人说过的再说一遍。

即使他有意见,也无从发表,因为日本人已事先把一切都商量好,而他并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商量的。可是,他们教他发表意见。他说不出什么来,他们等着。最后,他点着小瘦脑袋,连说:“好!好!”他们教他签字盖章,倒好象是他们所商议好的事,都是他最乐意作的,而结果如何,他应当负全责!他想敷衍,他们教他负责,他的带着深沟的干脑门上冒出一溜汗珠!

赶到他签过字盖过章的公文,或公文内应办的事情,发生了毛病,日本人会把公文摔在他的脸上,而命令他设法矫正错误。日本人,在喝他的酒,吃他的饭的时候是那么高兴,客气,他万没想到他们会翻脸不认人,把公文摔在他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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