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1、许灼是我喜欢了多年的混蛋,没有之一。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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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知道,在多年后的今天,当我打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指尖依然会莫名颤抖。男生好看的青涩轮廓在脑海里慢慢成形,最终又被硬生生磨灭。在不懂事的年纪,我想我们都曾疯着闹着地去寻找过爱情,只是它的心太冷硬,我们离它不开却又留不住,最后只剩自己伶俜独行。

如果要将一切伤口过错归咎于什么事或者什么人,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责怪《斗鱼》这部电视剧以及演这电视剧的所有人,包括我曾经花痴了那么久的衬衣少年郭品超。因为我是舍不得的,舍不得责怪身边的所有,更舍不得责怪自己。我曾经对明珠说,其实我最怕的不是我爱的人不爱我,而是某一天突然醒来,我发现自己开始不再爱,甚至厌恶憎恨对方到不可方物的地步。

因为我全盘否决的,是自己再也回不去的昨天。

许灼在我生命中闪亮登台的时候,我已经反反复复将《斗鱼》看了四遍有余,也许是天天受裴明珠的荼毒,我也开始觉得张勋杰果然痞得有些可爱,我的流氓情结大概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甚至在与裴明珠的交换日记里写道,没有爱过一次混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现在我还记得,明珠的字写得奇丑无比,她洋洋洒洒给我回了四个大字,病入膏肓。

结果,她一语成谶。

病入膏肓,这个词语用来形容我对许灼的态度和感情实在再好不过。因为他,夏平安开始了自己的流氓生涯。大家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夏平安喜欢许灼,那么她理所应该和许灼在一起,一起耍流氓。

我听人说,在一段感情里,无论你多么的喜欢对方,都一定要男生主动,如果他不主动,请你不要害怕错过。而我庆幸的是,在与许灼的各种交锋里,起码在最初,我是占了主导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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