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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旷野 (五 上)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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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晴姨,她也从中原来,想必很高兴见到本部落的面孔!”阿思蓝立刻换了幅尊敬地姿态,非常理解地说道。

听闻李旭去为族长的妻子和女儿做事,张三叔少不得把肚子里的怒火暂时压了下去。这番出塞虽然经历了些波折,可大伙的收益也是以往的三倍。这么热情又善良的苏啜部,大伙肯定还指望着多跑几次。所以能搭上族长家这条关系,对商队来说无疑有很多好处。这样一想,李旭非但没有过错,反而对大伙有功了。况且自从进入部落以来,这倒霉小子一直受到那个什么什么丝的青睐,一旦他真的时来运转做了族长的乘龙快婿。此时得罪了他,岂不是如同得罪了一头小狼,等它长大时要日日盯着你的喉咙看么?

想到这,张三叔脸又换上了初次相遇时在李旭父母面前那幅敦厚的长者面孔,拍拍李旭的肩膀,温和地说道:“咳,你是为了族长家做事,怎么不早说呢?我和九叔是怕你年少贪玩,遇上什么风险。草原这么大,一旦迷失了方向,让我怎么跟你父亲交代?赶快去洗把脸,换身体面衣服!人家十几个部落的长老都在等着,咱们不能以客欺主!”

李旭和徐大眼跟着两个少女一同离开的情形早有商贩们知会过张三叔,可当时他却没将少女的身份与族长家联系在一处。加上见李旭赚了很多银子,又被霫人待为上宾,心生忌妒,所以才那么嚣张。待从阿思蓝口中证实那个叫什么什么丝的野丫头居然是族长的女儿后,猛然想起第一天酒席上苏啜西尔曾经亲口告诉过大伙那是她女儿的话来。心中立升悔意,前倨后恭,态度转化之快,让徐大眼这从小受过训练的人都自愧不如。两个少年心中鄙夷着张三,以尽快速度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走出帐篷,准备出门赴宴。

到底是年青人的身体经得住折腾,经过了几天的休息,徐、李两人已经不复是路途中那幅憔悴模样。待换上了一身读书人穿的长衫,收拾好了头发,则愈发显得精神利落。徐大眼出身于巨豪之家,无论他混迹在什么样的人群中,举手投足间那种淡定从容气质是掩饰也掩饰不起来的。而李旭虽然外表上虽然没徐大眼看上去那样风流倜傥,读书读得多了,身上难免带着些儒雅韵味。平素大伙还不甚觉得他英俊,待听说他今天赚了大把的银子,又被霫人族长赏识,猛然多看了他几眼,立刻发现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来。

商贩们都爱面子,见两个少年风度翩翩,自觉他们以这番模样代表大伙去“会晤”诸酋,甚长自己人威风。所以忍不住纷纷凑上前,为二人的打扮先行喝上一声彩。时隔近一个月后,李旭再度受到众人关注,心中已经不像在“有间客栈”时那么热。信口谦虚了几句,便向大伙介绍说自己与徐大眼畏惧回程路上风雪,准备向族长提出请求留在此地过冬。并依照徐大眼刚才在换衣服时的嘱咐,向众人承诺道:“如若族长允许我和徐兄留下。明晚散集,凡大伙没能及时出手的货物,我们两个将以在中原时双倍的价钱收购。如果诸位叔伯们不嫌吃亏,届时自管前来交易!”

众商贩闻此言,心中更是欢喜。大伙下午时见李旭所带的蜀锦赚了至少十倍的利,心中还忌妒得发狂,暗暗诅咒两个贪心的小兔崽晚上睡觉时笑掉下巴。此刻见徐、李两个仗义,说话的口气虽然还是酸溜溜的,心里的隔阂却不再那么深了。

谁都能看得出来,苏啜部对李旭和他的小狼颇为欢迎。留他还唯恐留不住,他想常住,主人又怎可能拒绝?如是一来,部落中就相当于有了个地商,大伙明天临散集时,也不至为手中剩余的些许货物如何处理而发愁了。

为了下一次还可能有钱赚,如中原那般在散集时压价甩货的行为肯定是要不得的。否则明年商队再次前来,觉得在上一次买卖中吃了亏的牧人肯定要等到散集前才肯与商贩们交易。草原上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只要牧人们喜欢,他们等到明年春天来临都等得起。可商贩们却必须赶在寒冬来临前南返,晚走一天,路上的危险就多上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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