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上帝之城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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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民窟是里约的伤疤,可也是这个城市,甚至整个南美拉丁民族本性的表征。身处硝烟之城、虎狼之地,想要生活得乐观自在,必须要依靠旺盛的生命力。拉丁民族热情奔放,狂野不羁,喜欢刺激与疯狂,他们跳桑巴、踢足球,走狗斗鸡,追求生命的狂欢,几百年里养成了追求自由、不畏恐惧的成熟心态,生活在这里的人,与生俱来就有面对危险的能力。这种生命力顽强的基因,甚至可以追溯到欧洲人发现南美大陆之前的印第安人身上。

1502年,葡萄牙探险家韦斯普奇第一个抵达南美大陆瓜纳巴拉湾区,即现在的里约。随着这次伟大远航的发现,欧洲人好像找到了《圣经》中描述的伊甸园:美丽的热带风光,一群淳朴善良的人。他们不受政府的管辖,没有金钱、物质和私有财产带来的烦恼,生活在超凡脱俗的社会里。瓜纳巴拉夏季漫长,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终日赤身裸体,在大自然中展示自己健美的身躯……这样本真和快乐的生活让欧洲人诧异。十六世纪初的欧洲,资本主义一夜崛起,金钱和效率成为全社会追逐的目标,里约的“自然人”生活反其道而行,让他们无尽艳羡,这不正是莫尔在《乌托邦》中所要传达的理想社会吗?

史学上一直有种说法,正是瓜纳巴拉印第安人的生活,激励了十七世纪德国和荷兰的法理学家,并将这种激励延续到十八世纪的思想家身上。于是,有了卢梭的“高贵的野蛮人”理论,进而形成了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的预言。

启蒙运动中,卢梭将最美好的道德寄托于原始部落。因此,当年高更来到塔希提岛,发现这里的人们没有工业社会的精神压力,没有被金钱欲望玷污的观念,每天生活除了简单的食物,就是唱歌跳舞、追逐异性,或者无所事事的悠闲,这种乌托邦场景让文明的欧洲人产生了极为矛盾的心理:谁更快乐,“高贵的野蛮人”,还是龟缩在金钱城堡里的自己?

无视社会羁绊,追求自由,这是“高贵的野蛮人”的基本特性。基督教社会几百年的社会变革和发展相对成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上帝观念支撑着一个顽强的“高贵的野蛮人”阶层,客观上使得西方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保持了一个人性和魔性的相对平衡。

我们的酒店就在海边,越过一条马路,就是被誉为世界十大海滩的科帕卡帕纳海滩。绵长的弯线,白沙细腻,海滩上整天游荡奔跑着停不下来的里约人。男人基本不穿上衣,在阳光下曝晒着自然生长的结实身体;女人的比基尼也只有线没有面,让人觉得那些线也多余。满头脏辫的嬉皮,浑身刺青的壮汉,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小贩……人们在海滩上读报纸,会朋友,玩藤球,认识别人,跑步健身,打探最新的八卦消息……我想五百年前,欧洲人韦斯普奇第一次登陆瓜纳巴拉海滩,看到的就是这幅场景吧,而且从没改变。

在海滩,在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看到基督山顶巨大的耶稣像,它在那里已近百年,俯首庇护。这塑像之于这个城市,就像一个了不起的神谕:“如果你一心一意寻找我,就必寻见。”(《申命记》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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