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卷一 情慾孤独(3)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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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群体文化

包皮括我自己在内,许多朋友刚到巴黎时会觉得很不习惯。巴黎的地铁是面对面的四个座位,常常可以看到对面的情侣热烈的亲吻,甚至可以看到牵连的唾液,却要假装看不见,因為「关你什麼事?」这是他们的私领域,你看是你的不对,不是他们的不对。

我每次看到这一幕,就会想起沈从文的小说。这是不同的文化对孤独感的詮释。

希腊神话裡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甘犯奥林匹克山上眾神的禁忌,将火带到人间,因此受到宙斯的惩罚,以铁链将他锁銬在岩石上,早上老鹰会用利爪将他的胸口撕裂,嚼食他的心肝肺;到了晚上,伤口復元,长出新的心肝肺,忍受日復一日遭到猎食的痛苦。这是希腊神话中悲剧英雄(hero)的原型,但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从来不会觉得一个因為特立独行而被凌迟至死的人是好人。

在鲁迅的小说〈药〉裡,写的是秋瑾的故事。当时村子裡有个孩子生了肺病,村人相信医治肺病唯一的方法,就是以用馒头蘸了刚刚被砍头的人所喷出来的血,吃下去。强烈的对比是这部小说惊心动魄

之处,一方面是一个希望改变社会的人被斩首示眾;另一方面是愚昧的民眾,拿了个热馒头来蘸鲜血,回去给他的孩子吃。我相信,五四运动所要对抗的就是这一种存在於群体文化中,愚昧到惊人的东西,使孤独的秋瑾走上刑场,值得吗?她的血只能救助一个得肺癆的孩子?

鲁迅的小说如〈狂人日记〉、〈药〉等,都是在触碰传统社会所压抑的孤独感;他的散文更明显,如〈孤独者〉、〈酒楼上〉等,皆是以孤独為主题。鲁迅是一个极度孤独的人,孤独使他一直在逃避群体,所以我们看到他作為一个作家、文学家,最重要的是他要维持他的特立独行、维持他的孤独感,因為他成名了,影响了那麼多人。他最早发表作品在《新青年》杂誌上,所以《新青年》这一批人便拥护他為旗手。可是孤独者不能当旗手,一旦成為旗手,后面就会跟着一群人,孤独成了矛盾,他必须出走。他走出去了,却又被左翼联盟推為领袖,共產党并认為他是最好的文学家,他害怕被捲入群体之中,只好再次出走……

他一直在出走,因為作為一个社会心灵的思考者,他必须保有长期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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