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野生拳王郑观山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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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因故需要跟郑观山一起待很长时间,几乎一整个晚上。我们聊了很多。比如,为什么要选择拳击?我觉得拳击在街头搏斗中很不实用。跟人讨论格斗是否实用是很危险的,因为你很容易引出“咱比画比画啊”这种没道理的话来——你就是把我打死了,这个结果跟你的格斗技术是否实用之间也只有相关性,没有因果性。跟郑观山这种没道理的家伙讨论,是因为他的脑袋实在太简单了,连相关性这一层都想不到。他会反问:“拳击怎么不实用了?”我说:“对手如果踢你下盘怎么办?”他愣了一下道:“躲、躲开啊!”可见,练过跟看过还是有区别的,要是我就会想到双手抱住对方的腿滚作一团的方法。不过实践中我都是采用转身就跑的方法。

郑观山说,他从小就常在电视上看拳击。那时候,每个周末中央台都会播一场拳王争霸赛。我看着天花板回想了一下,是有这事儿,我就是这么开始讨厌拳击的。年幼的郑观山一到周末就站在电视前面,跟着屏幕里的选手一招一式地比画,觉得特别过瘾。现在想来,这真是一个绝类《铁甲钢拳》的愚蠢画面,但愚蠢和感动常常是正相关的。我有这么个推理:一个男孩子最早接触到的暴力形态,决定了他一生的暴力危险程度和处理暴力的方式。比如我,因为我爸特别喜欢看田径锦标赛而选择了逃跑的方式;而郑观山则选择了拳击。但是他一直没去接受专业的训练,只是看过电视、VCD、书,进入夜场圈儿以后认识了一两个会打两拳的,基于他天生的抗击打能力,就这么学会了。

现在需要补充一下,我为什么会跟郑观山相处一个晚上。那是在朝阳医院的急诊大厅里,我俩各自守着一张床,我这边是一个被车撞了的同事,他那边是个不知道什么人,两者都一身绷带,沉默不语,或睡着了。那天晚上我接了人事部的班,来守着受伤的同事,郑观山突然扶着一个瘦骨嶙峋、一瘸一拐的病人出现了,把我吓了个魂飞天外。一开始我觉得,怎么在哪儿都能碰见这小子啊?难道他在跟踪我吗?后来又一想,在这一片儿,朝阳医院的急诊室简直是最容易碰见他的地方了。甚至可以这么说:急诊室是唯一遇见他时不应该觉得奇怪的地方。奇怪的是,受伤的人不是他。

那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碰见他了。再上一次,这小子居然上了电视,只不过出镜时不太光彩,是在派出所里,眼睛上打着一道完全没用的马赛克,因为他一说话就摇头晃脑,马赛克不跟着动。那回好像是因为他走着走着路,忽然生出一股邪火,闯进路边的一家房地产中介的门店,揪出一个最壮的,摆开架势打了一顿,结果这个珍贵的画面被监控录像捕捉到了。所以,要不是得在急诊室看着同事,谁愿意跟这种没事儿就找个人揍一顿的胖子聊天啊?说这话已经是认识他之后四五年了,我觉得他也该成熟点儿了,就问他那个病人是怎么回事。

郑观山干出来的事,有一个特点:你总能猜到开头,但是猜不到结局。等过一阵子,你会发现开头也猜错了。我当然知道床上这个人是被他打伤的,但是他打完人往人脸上扔钱,扔得连包子都吃不起了,怎么可能送医院?那回要不是碰见我,估计吃完包子还得把卖包子的掌柜的揍一顿。所以这回挨揍的肯定有点儿什么不同。看两个病人都合眼了,我叫他出去抽烟。吸烟区太远,故事太短,还没到就讲完了。

那天他交了当天收的钱(夜店里看场子的人,负责收一部分酒钱、卡座钱、小费和不便于此处印刷的钱),在吧台要了瓶啤酒准备喝完回家,发现吧台还坐着一位客人。这人瘦小枯干,眼镜摘了放在桌上,面前摆着杯红酒。只有第一次去喝酒的人才可能在这种地方喝红酒。郑观山没搭理他,喝自己的酒。一会儿,别的客人都走光了,全场只有吧台的灯还开着,借着这几盏残灯,他看见那客人一步一步朝他挪了过来。抬头一看,那人已站在眼前。他刚想问什么事,那客人抬手就是一巴掌扇了过来。其姿态颇像女孩子打男朋友。郑观山立起左手做了个严谨的防御,同时右手本能地刺了出去,正中鼻梁,顿时鲜血长流。结果那个客人突然哇哇大叫起来,扑上来抱住郑观山又捶又咬,涕泪横流。我们知道,拳击手最讨厌搂抱,此时裁判应该挺身而出把两人分开。但这不是拳台,没有裁判,郑观山只好抽出左手,给了他一个勾拳,把他放倒了。“我这是为了保住我的耳朵。”郑观山事后说。

在郑观山打过的架里,这是最莫名其妙的。众所周知,他找碴儿打架都是无理由的,而找碴儿跟他打架的多少都有个由头,所以这不属于此类情况;反过来,作为找他打架而没有理由的第一个人,这家伙又太弱了,似乎一拳就被打断了肋骨。打完之后,这人就呈一个扭曲的L形倒在地上不动了。前面已经分析过了,郑观山不可能送他打伤的人去医院,在店里打伤客人也不是头一回了。于是我问他这是为什么。这时候我们恰好走到了吸烟区,点上了烟(他没烟,蹭我的)。

郑观山说,他把那人拎起来准备扔出去时,那人突然哇的一声吐了。他问酒保:“这人喝了多少?”酒保说一杯红酒还没喝两口呢。郑观山觉得蹊跷,以他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判断那一拳击打的位置不会引起呕吐。他艰难地蹲下身,问道:“你来之前还跟别人打架了吗?”我听到这里烟都差点儿掉了,这叫什么逻辑?郑观山接着回忆道,那客人挣扎着想起来,突然一捂胸口,就昏倒了。

送到医院以后,客人醒了,忽然大哭起来。问他原因也说不清楚,只是一味地哭。大老爷们儿哭实在是太招人烦了,何况还是号啕大哭,郑观山不乐意了,举起醋钵大小的拳头道:“再哭凿死你!”哭声立止。在郑观山的温柔劝导下,那个瘦骨嶙峋、胸口挂着血和呕吐物的男人断断续续地讲了起来。原来这人姓王,是个老师,最近被诊断出食道癌,听起来是活不长了。王老师思前想后,觉得花冤枉钱拖着不死也不是个事儿,不如来一趟爱德华与卡特(注1)的遗憾之旅。他给自己开了个单子,上面写了自己没干过的事,其中有一项是“打架”。王老师这一辈子别说打架,连看打架都没看过几次,他能想到的跟人打一架的最佳场所就是酒吧(酒吧和夜店他分不太清楚)。其实这纯属脱了裤子放屁,他只要出了医院的门儿,找个开豪车的,对着车门踹一脚就行了。如果不愿意出门,就找个大夫打一顿也行,反正看起来他打不过任何人,对手其实是不重要的。以上是郑观山的世界观,不是我的。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郑观山那么浑蛋的,人们打架终归还是要有个理由,“我没打过架”这种理由不太说得通。思前想后也没有想出好办法,于是他只好坐在吧台上喝酒,这时候看到了郑观山。用王老师自己的话说——“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看见他就想跟他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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