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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三百到《夹竹桃》:艳情诗之中国篇 (第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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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风》:《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狡童》《褰裳》《东门之<img src="/uploads/allimg/200602/1-200602000225957.jpg" />》《风雨》《子衿》《扬之水》《野有蔓草》《溱洧》

《卫风·氓》和《郑风·遵大路》本为弃妇之辞,朱熹也不肯放过,硬指为“淫妇为人所弃”。对于《郑风》则尤为痛恨,他在《诗集传》卷四中有一大段议论,堪为宋儒道学之论的典型标本:

郑卫之乐,皆为淫声。然以诗考之,卫诗三十有九,而淫奔之诗才四之一;郑诗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诗已不翅七之五。卫犹为男悦女之词,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卫人犹多刺讥惩创之意,而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是则郑声之淫,有甚于卫矣。故夫子论为邦,独以郑声为戒而不及卫,盖举重而言,固自有次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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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纸

这番道学言论之荒谬,只要指出一点就不难想见其余——朱熹自己在《诗集传》序中表示是相信“孔子删《诗》”之说的,那么《郑风》中如此可恶的大量的“淫奔之辞”,“道大德全”的圣人孔子为何不将它们删去,还要传之后世贻害后人?何况孔子还说过“《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岂不是圣人也为淫张目?所以道学家们虽自命孔孟之徒,自许所言皆孔孟之道,其实离孔孟的原初学说甚远。

其实《诗经》中,还有比上面朱熹所指斥的二十二篇更香艳的,比如《召南·野有死麕》,歌咏“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最后一章:“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女孩子那种既娇嗔又情愿,半推半就的情态,仔细体味起来,也真够香艳的了。然而朱熹对这一章居然解读成“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真是迂腐得可以。

朱熹因为是道学家,才对《诗经》中的艳情诗如此深恶痛绝,换到喜欢风流浪漫的文人那里,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古代中国土大夫和官员们对色情文艺的欣赏和支持,今天来看颇有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者。明、清士大夫中热衷于搜集、编辑和欣赏色情文艺的,大有人在。欣赏色情文艺给他们带来快感。在一些序跋中,可以看到对这些快感的表达:

其间四时风景,闺怨情痴,读之历历如在目前,不觉腹中多时积块豁然冰释矣。……虽未足动雅人之兴,亦足以畅叙幽情。(《白雪遗音》高文德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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