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小说

第二十七篇 偶遇小作家(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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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根植于内心的东西,很难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发生改变,它总在无形之中影响着我们选择做什么、不做什么,选择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前一阵子,我一直在思考,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写书。

它很赚钱吗?不一定。

它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吗?肯定。

那么,我为什么要选择写书这个费力却不太讨好的事情。

今日,我终于有了答案。

早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还是一个小朋友的时候,写书的种子就已经埋在了沃土里。

那一封封来自各大出版社的投稿回复信件,还有主题文学竞赛的决赛通知书都是最强有力的证明。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写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是苦行僧般的难熬。

毕竟,就算是金子,也要给人以时间去发现光亮吧。

但是,很多人都熬不住,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把一件事情,十年如一日地去执行落地。

所以,想去做一件事,不是最难,最难的是坚持。

我自认为,我还是比较能坚持的。

但是,除了因机体存活所必须满足的“吃喝拉撒睡”

以外的事,我也不确定是否能够坚持十年。

但我很有信心,譬如写日记这件事,不是已经坚持近二十年了么?我的坚持,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也不会因为年岁渐长就有所改变,只不过大家都本能的想要趋利避害。

如果坚持的事情没有意义,那确实是可以把时间用在自认为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然而,关于一件事是否有意义这个辩证问题,谁也说不明白。

放弃一件事的结果是什么,我们可以预见,但是没办法百分之百的确定继续坚持后会如何。

而这,是很多人在坚持与放弃间徘徊的原因之一。

诚然,因为生命有限,又被现实生活所迫。

我们不得不现实主义,同期内会选择去做利益最大化的事情。

但是,想做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个想法不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吗?

在这个世界上,骗自己最难。

如果遇到喜欢的事,就大胆地去做吧,坚持去做,你一定会爱上这种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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